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市场调研
- 2026-01-16
项目名称: 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市场调研
招标公司: 广州市胸科医院
采购标的物: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委托运营服务市场调研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市场调研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对污水站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提交报价方案。
一、项目概况: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二、服务方式:驻点运营服务,驻点人员不少于2名(每天2个班,每班最少1人)。
三、服务时间:365天*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值班)。
四、服务期:两年。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横枝岗路62号;
六、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七、相关要求:
1、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内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接受各服务供应商报名、递交资料。
2、报名、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7:00
3、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4、报名、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胸科医院后勤设备管理科总务办。
5、递交资料要求(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报价方案(格式见附件2)须包含以上要求的服务内容,并提供价格佐证资料(近3年内同类保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2)业务员授权书。
6、报名同时须递交整套资料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及Word文档。
广州市胸科医院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
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需求
一、
一、总体要求:
服务期内,对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提供运营委托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运营服务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营运管理费、税金、劳保、办公、社保、医保及其它的所有费用。
2、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设备日常清洁、保养费。
3、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垃圾处理费。
4、污水站所需的所有药剂费(包括但不限于PAC、PAM、8%次氯酸钠、99%硫代硫酸钠、测试试剂、试纸等)。
5、污水站污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的检测费、第三方水质监测费、化验费(包含但不限于每月一次环保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每月一次粪大肠菌群、志贺氏菌、沙门氏菌检测等,详细的污水、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及频次按采购方排污许可证规定标准执行)。
6、单项单价人民币2000元(含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项目费用。
7、其他不可预见费(包含因污水站设备损坏期间需临时排放污水或特殊情况如下雨、消防等问题而产生的污水处理成本)。
8、其他各项指定费用,以及服务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含税费用等。
二、技术要求
1、保证污水站污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新的排放标准则依照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2、保证排放的污水(含污水站废气)符合环保、卫生、疾控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保证每月一次向采购方提供具有CM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污水站排放的污水抽检报告(结果),抽检结果须符合菌落总数≤100cfu/ml,霍乱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结核菌均不得检出,粪大肠杆菌群≤100MPN/L等。保证每季度一次向采购方提供对污水站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排放标准。详细的检测项目按采购方排污许可证规定标准执行。
(三)项目工程量及人员要求
序号
内容
技术要求
1
污水站设计日处理量
1200 吨/日
2
人员要求
服务方须委派
1、环境专业的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
2、给排水专业的工程师担任技术人员1人
3、电气自动化专业的工程师担任技术人员1人
4、机电维修负责人1人
5、污水处理工不少于2人
服务方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有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为保障所有拟派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保险,服务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的规定,负责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加班费、保险费、税费及相关管理等费用,若发生事故或劳资纠纷的,由服务方自己解决,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服务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四)运营服务内容
1、负责医院污水站及门诊楼、肺科楼污水预处理消毒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负责污水站安全运行。
3、负责完善污水站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负责医院污水站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以及所有的设备维修和人工费用。
5、负责医院污水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药剂的购买和投加)。
6、负责每天做好医院污水站相关的运营记录,建立运营档案资料。
7、负责定期分析医院污水站的出水水质,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8、定期将医院污水站污水水样送往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检验,以确保水质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在运营服务期内,如有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须全力配合医院做好迎检,并提供相关材料。
10、定期对医院污水站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做好因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的处理。
11、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监部门做好水质的监测。
12、保持站内的清洁,接受医院的监督和管理。
13、如因服务方管理不当,导致水质排放不合格或检测项目不达标情况,由此发生的罚款及其他一切行政处罚及因罚款产生的税金由服务方承担。若因设备故障或老化,且服务方已向采购方提出整改方案,但采购方未批准或延时批准,由此产生的环保罚款及行政处罚由采购方承担。
14、污水设备整改后的所有设备属于采购方所有。
15、医院污水站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放污水(废气)达标。
(五)服务要求
1、从事本项目运营管理人员日常作业时,应配置安全作业的工具和使用劳动保护产品。
2、服务方接管污水处理站后,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3、服务方应配备充足的运营管理人员,制定岗位生产和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污水处理站不间断运转,保证污水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维护,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淤、清渣等。服务方每季提供一份由环保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给服务方。
4、服务方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开泵、关泵、清渣、投加药剂、定期清理格栅、清洗在线监测仪探头、维修、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5、运营管理协议期限到后,服务方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采购方,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6、合同期限内,服务方需协助采购方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及提供相关资料。
(六)采购方工作检查和服务方的工作协调
1、服务方在实施其运行计划时,应与采购方及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和合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意见要及时整改。
2、服务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付诸一切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以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务范围中所规定的服务,并不得从事或允许他人从事任何行为,该等行为将对或可能会对采购方的声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
3、采购方授权或任命的代表可以:
(1)在任何时间进入服务方的工作场地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2)要求服务方出具相关分析数据及工作报告;
(3)通知服务方工作中出现的瑕疵,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方应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由服务方负全部责任,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服务方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和管理,对不规范运作和不按协议执行,采购方有权要求服务方纠正,如服务方连续两次拒不执行,采购方将扣罚当月运营费用的30%,如连续三次拒不执行,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3、针对服务方提供的维修单项费用超过人民币2000元(不含人民币2000元)的项目,采购方有权决定维修公司,费用由采购方支付。同时针对服务方与采购方双方确定的维修单项项目,如果维修公司报价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人民币2000元)的,该费用由服务方负责。
4、服务方须自行承担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
5、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方发现服务方的服务人员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服务方须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经采购方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服务方违约责任。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服务方须保证合同服务符合采购方要求。
2、服务方须尊重和服从采购方的领导和管理,很好的配合采购方的工作安排。
3、按规定的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合格或达标。
4、日常运营资料均需齐全,服务方须对已完成的工作提供操作实景图片等资料的整理编辑,以留作备案存档资料之用。
附件2:
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
2025-2027 年委托运营服务 项目报价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总价
1
广州市胸科医院污水站
2025-2027年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年
备注:此报价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