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1-16
项目名称: 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新塘民营工业园
采购标的物: 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项目地区:广东
招标项目名称: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
标段(包)名称: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公示标题: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1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2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16 19:35:14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118-04-01-842624
投资项目名称 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公示名称 新塘民营工业园老旧厂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改造(一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1-15 10: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商务文件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综合得分
1 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7.00 9.99 55.51 92.50
2 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55 9.86 40.70 68.11
3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9.18 9.92 44.59 63.69
4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75 9.94 36.58 53.27
5 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59 9.96 35.98 50.53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645G 1 2074300.00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中标人方案确定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244402292 本项目不设业绩要求。 吴远志 道路桥梁设计高级工程师/2023A00111 本项目不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 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73XH 2 2091100.00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中标人方案确定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150002266 本项目不设业绩要求。 陈伟 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021401008202 本项目不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823J 3 2084800.00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中标人方案确定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144001723 本项目不设业绩要求。 刘添俊 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2501001185059 本项目不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1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1-2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