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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 2026-01-16

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典型镇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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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5:43 信息来源: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海 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二期)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1521-04-01-493240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全域

资金来源 资金由典型镇培育资金、“百千万工程”相关资金、申请专项债及帮扶资金等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统筹。 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由典型镇培育资金、“百千万工程”相关资金、申请专项债及帮扶资金等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统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实施海丰县公平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二期),对公平镇四十四米大道约1.5公里长的路域进行综合提升,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是:实施路面硬底化并铺设沥青、划分公共停车位、设置临时摆摊区;增设道路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及绿化防护设施、排水设施提升等。项目总投资2619.82万元。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工程施工最高限价为18229688.3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17256.78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备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人员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 01月 17日 00时 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2月 6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2月 6日 10时 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汕尾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6年 2月 6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会议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长兴社区新兴中路6号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10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的异议阶段,如投标人有异议则点击“异议”按钮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无异议则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倒计时结束时,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未点击开标确认按钮,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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