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棵松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 2026-01-16
项目名称: 关于三棵松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关于三棵松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1-15
* 来源: 区城投集团
* 浏览次数: -
* 【字体: 大 中 小 】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拟针对三棵松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公开询价,以便开展下一步相关内容的招标工作。
一、 项目概况
三棵松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东部高铁新城范围内,紧挨深圳坪山站,东临新布路,南临三棵松水库,西临东部过境高速,北临沈海高速。
本项目留用土地面积为25.28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工业用地(M1)。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地上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约97.76万平方米(住宅类房屋面积0.91万平方米,工业厂房、宿舍及其他配套类面积96.85万平方米),构筑(附属)物若干,苗木若干。一期剩余未拆除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二、 服务内容
三棵松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梳理历史法律关系
1.梳理项目历史法律关系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体就本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针对法律风险制定应对方案。
2.审查土地整备金使用和前期费用垫付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支付凭证等材料,理清各方权利义务。
(二)招商谈判及拟定相关文件
1.设计合作模式与交易架构、识别法律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与相关合作方就合作模式进行谈判沟通,从国资、集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角度论证合作模式的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性,并给出法律建议。
2.若项目采用组建项目公司的方式合作,协助完成组建项目公司的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招商方案的谈判,起草审核相关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协助委托人参与项目投标
1.审阅合作方发布的招商文件,向委托人提示其中不合理的风险转移条款、模糊承诺以及可能限制未来经营自由的条款。
2.协助委托人制定投标文件和相关答疑材料。
(四)协助完成土地清理、土地出让相关工作
1.针对项目范围内已签署的搬迁补偿协议,核查协议签订主体及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土地与建筑物的权利人及相关权益人、建筑面积、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等。就原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需要变更的约定,主导或协助相关补充协议的谈判和签订工作、原协议搬迁主体的换签工作等。
2.针对项目范围内未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被搬迁人,制定审查相应的搬迁补偿方案,主导或协助搬迁谈判工作并促成签约。
3.协助完成搬迁补偿协议的备案工作。
4.协助或现场指导房屋移交(含清租)、拆除及产权注销的相关工作。
5.协助完成办理土地出让相关手续。
(五)其他过程性法律服务
协助开展项目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相关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协商谈判及相关会议、政策宣讲、诉前交涉等,为委托人重大决策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1.为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2.协助委托人处理与项目相关第三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3.草拟、修改委托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外签订的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确保相关文件、协议符合国资、集资的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就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并就个案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方案、建议供参考。
5.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与或列席项目工作相关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7.为涉及项目的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诉前法律交涉,出具法律意见。
8.为委托人提供国家或深圳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协助委托人对项目的相关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9.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股份公司向相关利害关系人现场宣讲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三、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一期全部留用地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之日止。
四、 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报价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时,与其他响应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别说明:以上均须满足要求。
五、 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按照固定总价(含税)一次性报价(详见附件1)。
六 、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一)按照报价要求提交询价回执(详见附件1);
(二)报价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技术资料。报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足够、必要的资料,以便能够充分证明报价单位能满足询价人的要求和询价人能充分了解报价单位的专业能力与综合实力;
特别说明: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 、询价有关要求
(一)询价材料接收人:苏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询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17:00前。
(三)询价材料提交方式:将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tzdgs@。
八 、其他说明
(一)如某一报价单位报价与所有报价单位报价中值偏离超过20%(含)时,询价人有权质询该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无正当理由或无明确回复的,询价人可以将该报价单位报价剔除;
(二)如本次询价截止时间内合格报价少于3家,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已提交的报价材料作废;
(三)本次询价结果仅供询价人作为编制项目预算控制价和采购方案的参考,不作为任何要约或要约邀请和中标承诺。
附件1:询价回执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询价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