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东莞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 2026-01-08
项目名称: 东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东莞医院
采购标的物: 帆布、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消防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东莞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总预算(元)
备注
东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
9035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次消防设施更换维修及最终验收工作。具体维修更换施工情况(详见附件1:风机总量及分布。)
备注: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应包含本次采购所有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旧消防设施的拆卸转运和安置及新消防设施更换维修的材料、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产生的所有维修人工费、杂费等费用和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和企业利润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用户需求
(一)技术要求
1.东莞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清单和主要技术要求:
红楼院区
序号
维修内容
预估面积
(平方)
参数
执行标准
1
更换消防风管与70台风机的防震减震软连接高温防火软接硅胶帆布
123.90
排烟风机与风管之间的连接件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该软接必须能在280度以上的高温烟气环境下,持续正常工作30分钟以上。
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6.4.4条、第4.4.8条、第4.4.9条的规定。
2
更换镀锌白铁皮
77.00
镀锌钢板厚度1.2mm
普济院区
序号
维修内容
预估面积
(平方)
参数
执行标准
1
更换消防风管与25台风机的防震减震软连接高温防火软接硅胶帆布
44.90
排烟风机与风管之间的连接件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该软接必须能在280度以上的高温烟气环境下,持续正常工作30分钟以上。
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6.4.4条、第4.4.8条、第4.4.9条的规定。
2
更换镀锌白铁皮
47.60
镀锌钢板厚度1.2mm
2.其他技术要求
(1)通风镀锌白铁皮、防震减震软连接高温防火软接硅胶帆布等设备材料,供应商报名时和供货、安装时须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含耐火性测试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供采购人查验并存档。(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的,应当承诺安装前提交。证明资料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通风镀锌白铁皮要求镀锌层完好、无锈蚀、无明显划痕变形,防震减震软连接高温防火软接硅胶帆布要求表面平整、无破损、涂层均匀。
(3)拆除原消防设施时应保护各安装场地内其他设备、设施,严禁暴力拆卸,拆除后进行安装前的检查,施工完成后,清理所有的垃圾,恢复场地的整洁。
(4)消防风管制作要求软连接安装长度适宜、平整、无扭曲变形,与风机接口、风管连接采用不燃材料紧固,间距均匀并采用不燃密封材料进行密封加固不漏风,风管咬口严密牢固、风管坡度等。
(5)安装完成后,确保启动正常,运行平稳、无异常震动和噪音。
(6)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要求配备至少一名持有钳工初级或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核验(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官方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次消防更换维修及通过最终的验收。
2.服务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所有院区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4.安装、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新消防设施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调试并负责旧消防设施的安全拆卸转运安放和清理工作,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安装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并提前与采购人做好协调沟通,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安装返工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并根据采购人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按消防规定规范安装固定,确保处于运行平稳无异常情况,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把安全作业放在第一位,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5.验收标准
(1)安装调试完工后的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6.4.4条、第4.4.8条、第4.4.9条的规定、规范进行。
(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6.售后服务方案
(1)在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故意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问题件进行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维修响应: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 2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紧急情况下需要上门服务时,2小时内组织维修和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如出现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限期内处理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使用备件替代问题件,保证设备继续正常运行;或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完工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和正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70%。 所有请款都需由乙方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乙方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甲方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8.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逾期交付验收的,每逾期1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供应商逾期验收达1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2)供应商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人未能及时追究供应商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人放弃追究供应商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3)采购人有权在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4)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督管理,未能按招标要求落实具体消防维修事项,造成科室、部门投诉或采购人的消防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等,经采购人书面发文责令整改而仍不整改到位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本次消防维修服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在消防维修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由第三方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消防维修期间,如发生消防事故,由消防部门核定维保单位所要承担的责任。
(7)本次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所需的工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让、转包、分包。
(9)本项目组织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3点;
集合地点: 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健康管理中心(集中) 。有需要现场勘察的供应商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李照均,联系方式: 189-2927-3028
四、提交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时间
1.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8日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7点00分
2.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方式:
登录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网址:/#/portal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
3.报价文件(详见附件3)
4.用户需求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和证书复印件及官方查询截图。
注:(1)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报名资料缺失将导致报名无效,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七、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所有项目内容的费用,合同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旧消防设施的拆卸转运和安置及新消防设施更换维修的材料、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产生的所有维修人工费、杂费等费用和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和企业利润以及提供履约保函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报价资料缺失或不按要求报价或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单:按采购人要求的报价,报价单的命名格式为“XX公司报价资料”,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价资料缺失或不按要求报价或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视为无效响应,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八、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资料与报价文件须扫描并加盖公章,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如第一次公告期内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需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仍不足三家,则由采购人评估项目执行进度需求,决定直接接受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或重+新编制采购需求后再发布采购公告。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两年内禁止参加医院自主采购活动,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九、采购方式与竞价须知(请仔细阅读)
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系统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2.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完成注册或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在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对竞价项目进行报名与报价。
注:采购人审核供应商注册资料需要一定时间,供应商自身未提前或未及时完成注册审核流程、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导致错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已通过采购公告与官网通知的方式履行报名时间及注册要求的告知义务,供应商应当充分预留注册审核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报名事宜。
3.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可在报名期间内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的报价直接作为最终报价。若供应商在采购人竞价系统中上传的报价文件与系统上填写的最终报价不一致的,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4.竞价结果定标规则:货物、服务类项目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按“价低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如下:(1)报价最低的,推荐为第一候选人;(2)报价相同的,按参数最优者确定;(3)报价相同且参数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附件:
附件1:风机总数量及分布.xls
附件2: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3:报价文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