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3-5号泊位及主通道监控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1-07
项目名称: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3-5号泊位及主通道监控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QJTJT(2025)-283
招标公司: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肇庆
第一章 竞价公告
1.采购条件及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3-5号泊位及主通道监控采购与安装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肇庆市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5)- 283
1.3 采购方式:竞价
1.4 采购项目类型: £ 工程 R 货物 £ 服务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为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3-5号泊位及主通道配备28套监控用于生产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 28套400W网络球机/5倍变焦摄像头及交换机、摄像头支架、接线盒、光纤收发器、熔纤盒、超五类网线、电源线等材料采购、安装,并接入现有设备,实现监控功能。 (详见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
2.2 本项目 £ 计划工期 R 交货期 £ 服务期 为 15 个日历天
2.3 本项目 £ 建设地点 R 交货地点 £ 服务 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长岗镇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送货地点为准 。
2.4 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 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以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性能指标标准要求高于行业平均标准水平,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和使用 要求。
2.5 其他要求:不接受只对某一标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对整个标包的完整报价,未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不允许分包 。
3.标包划分
3.1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包 号
标包 名称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元)
1
肇庆港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 3-5号泊 位及主通道监控采购 与 安装 项目
¥ 60842 .00
注:报价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详见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2 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含税总价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均不得高于本公告3.1款相应标包 最高限价, 否则该报价文件无效 ; 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 3.1款所列标包中相应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按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同比例调整该分项报价。
4.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每个标包以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则以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5.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报价人应首先按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完成供应商供的注册,成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库的正式供应商后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名。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应当 具备 / 资质;
( 6) 项目负责人应当 具备 / 资质条件 。
( 7) 法律、行政法规 和本项目采购文件 规定的其他条件 ;
( 8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监控或电子产品。
5.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2)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 ] 为同一人。
(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 [ ] 关系。
(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 。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黑名单”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6)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 . gsxt .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 信 企业 名单 。
(7) 在 “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www . 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登记时间
从 2026 年 1 月 7 日 15:30时 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 10:00时(北京时间)止。
6.2 获取方式
在 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下载采购文件 。
6.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6.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报价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平台公告或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 报价 文件 递 交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7.2 递交地址
按要求将 PDF版报价文件上传到 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8.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2026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 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9.其他
9.1 登录
本项目通过 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 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9.2 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2.1供应商请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要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按对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9.2.2 供应商在报名、报价等某一环节中的IP地址、用户代理字符串(浏览器版本)等与其他报价人均一致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该供应商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黑名单”。
9.2.3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 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报价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人签收。
10.报价文件
10.1 . 报价 文件 的澄清
10.1.1 采购人 可以 通过电子采购平台 要求 报价人 对 报价 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报价 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报价 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 报价 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报价 人 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 报价 文件 将被作为 无效报价处理 。
报价 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 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 报价 文件 的一部分。
10.2报价 文件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1) 报价文件 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 报价 文件 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总价金额与 依据 单价 计算出的结果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 4) 当 单价 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 , 同时对单价予以 修 正 ;
( 5)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报价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报价人 不确认的,其 报价 文件 将被认定为 无效报价 。
10.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报价 文件 将被认定为 无效 :
( 1) 报价函 未按照 采购文件 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报价 人 的报价超过了 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3)不具备法律、法规和 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4) 没有对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 的 ;
( 5 ) 报价 人 有串通 报价 、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 6)报价 文件 含有 采购 人 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7 )属于法律、法规和 采购文件 规定的其他 报价 文件 无效情形 。
11 .签订合同
11 .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采购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1.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 合同 的 供应商需承担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将被列入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 “黑名单”
12. 质疑与投诉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 ,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作出的答复不接受的,应当在答复作出后10日内投诉;采购人在3日答复期内未答复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投诉。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质疑 和投诉 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当明确 质疑 或投诉的请求和证明材料 , 并附有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 并 加盖公章 , 格式自拟。
13. 其他补充事宜
13.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的操作手册,供应商自行在本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13.2 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遇需要中止电子报价文件开启的情况发生时,可由电子采购平台或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新的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含解密时间)、地点,报价人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
13.3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电子采购平台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电子采购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应终止评审的,应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审。
13.4 本次采购活动中,某一标包若发生采购失败、质疑或投诉等情形的,不影响其他标包采购活动的继续开展和评审结果。
14. 特别提示:本采购项目为企业采购,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
15. 联系 方式
采购人 :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封开县长岗镇 321国道边都苗村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肇庆交投广信港务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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