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地块招租项目挂牌公告
- 2025-12-11
项目名称: 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地块招租项目挂牌公告
招标公司: 东莞市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块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东莞
招租 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下称 “ 挂牌方 ” )以网上竞价方式对 东 莞市 莞城街道 北隅派出所后面 地块 招租项目 进行网上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标的物 面积 ( m 2 )
出租 期 限 ( 月 )
起始价
(元 / 月)
增价 幅度
(元)
竞买 保证金
(元)
东莞市 莞城 街道
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地块 招租项目
484
36
2904 (含税)
100
8712
二、情况说明
该物业位于 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 ,属东莞市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此次招租范围为 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地块 ,用地面积为 484 平方米,现状处于闲置中,权属清晰 。 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 竞买 资格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单独竞投。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四、使用要求
出租物业仅用于 商业 。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使用(不接受经营危险物品、污染性行业及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报名)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二)查勘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北隅派出所后面
(三)联系人: 刘生
(四)联系方式: 0 769- 22492721
(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六、 竞买 信息
(一) 本项目网上挂牌 交易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 竞买 申请人、 竞买 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申请人报名登录网址: /zhjy/UnifiedLogin/dglogin 。
(二)申请人可登录网址: /zhjy/HomePage/list 查看公告、交易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七、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二)报名和缴 纳 保证金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7:00 (缴 纳竞买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 :00 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2 :00 。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八、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 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登录提交 竞买 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 纳竞买 保证金。每笔 竞买 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 竞买 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 竞买 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退转保证金
( 1 )项目正常成交的情况:①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在竞价结束后 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②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委托方要求 履约完成后 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或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2 )竞得入选人若出现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竞得入选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息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3 ) 项目未成交或未按要求缴 纳竞买 保证金的,申请人所缴纳的 竞买 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
九、 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预约,并按委托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 15 个 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若竞得入选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即视为放弃竞得入选资格,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向社会公布。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月租金的 3 倍收取,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
(二)本项目设 2 个月 免租期。租金按月收取,并应于每月的 10 号前足额缴交当月租金(含税金)。
( 三) 租金递增率: 第三年递增 5% 。
(四) 首月租赁款按合同约定时间缴交。
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合同、逾期未按公告约定缴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况即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以上款项均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东莞市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东莞市农业银行旗峰支行
账 号: 44273401040001315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 竞买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
1. 竞买 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 竞买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 竞买 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竞买 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 竞买 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 竞买 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竞买 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还须 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 竞买 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 竞买 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竞买 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 竞买 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 竞买 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5. 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6. 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7. 竞得人 须 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 “ 三合一 ” (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 要求承租方投资不少于 30万元对该地块进行环境整治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平整硬化等),并收取5万元的改造保证金。
(六)因配合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在内)的规划使用需求需提前收回租赁物业,双方的租赁期未满 3年时,我司有权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收回部分或全部物业,我司以收回物业的面积按比例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保证金,并根据收回的物业面积比例,按30万的升级改造标准,对收回的物业以3年递减的折旧比例(每满一年递减33%)对承租方作出相应补偿(具体计算标准为:收回的物业面积÷租赁面积×30万元×剩余折旧比例),对承租方的其他损失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同意放弃向我司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七)升级改造要求:竞得人应于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委托有资质的主体对租赁物完成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环境整治改造(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升级,具体工程内容由竞得人根据招标人的前述要求出具可行方案,且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其次,竞得人应于2026年06月0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逾期未完成或未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予以佐证的,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有权没收竞得人已交纳的改造保证金等)。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八 ) 该地块升级改造期间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由竞得方自行处理。
(九)如我司决定租赁期满后不再出租该物业的,我司有权提前 2个月通知承租方收回物业,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我司交回该物业,对于承租方升价改造的部分无偿归我司所有,我司无需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如符合租赁保证金退还条件的,则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 十 )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不接受其他币种 。
( 十一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 竞买 申请和 竞买 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 竞买 申请和 竞买 报价。
( 九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十三、 联系方式
委托方 : 东莞市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 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路 8 号
联系人 : 刘 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东莞市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