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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2025-12-03

项目名称: 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ZCB-2025151

招标公司: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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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2028年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CB-202515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2028年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比选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60万元/3年

五、项目需求:/

供应商须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作、内部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医疗活动、人事劳动关系、工会维权、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各类招标采购、绩效考核、财务资产、后勤及基建项目、社会维稳、应急处置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采购人还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证照。

(2)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处分。

(3)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比选文件。

注:(1)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一:报名资料格式模板”。

七、报名资料提交的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方式及详细可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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