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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明安花园7栋一层11号商铺物业

  • 2025-11-19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明安花园7栋一层11号商铺物业

项目编号: JC1Z2508646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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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508646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明安花园7栋一层11号商铺物业

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明安花园

面积/数量 55.87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70.2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是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商铺内禁止存放、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化、违禁物品,如烟花爆竹、 汽油、柴油、氧气瓶等)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和光明区住建局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9.按现状交付,仅限承租方作商业用途(商铺内禁止存放、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化、违禁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柴油、氧气瓶等),因明安花园属于光明区餐饮企业“红区”名录,若经营餐饮行业,承租方后续应限制油烟的产生及排放,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2个月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最后一年的月租金价格收取)及2个月租金;

11.物业管理费:6.05元/㎡/月;

12.电费:1.8元用电费用*度数/月,由出租方元祺物业公司收取。

13.若最终承租方为企业,需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若最终承租方为个人,需由承租方本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

14.若铺位现场存在房屋质量等问题待维修,商铺具体交付时间待定,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任何主张及赔偿;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曾与出租方深圳市元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物业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私自转租、分租、逾期交纳租金等违约行为;

3.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合作中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其他经济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若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资格;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的资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的资料;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林小姐;王小姐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元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2.《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由元祺公司、光明区住建局、承租方共同签订;

3.押金由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在光明区住建局开具《非税缴款单》后5日内,缴纳至指定收款账户;

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的交易方式。若形成竞价,竞价增幅设置为1元/㎡·月。

5.租赁面积:55.87㎡(公摊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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