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案件专项法律顾问
- 2025-11-19
项目名称: 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案件专项法律顾问
项目编号: B440100F9REEJ1PQSA
招标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案件专项法律顾问
信息来源: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13
阅读次数:48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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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案件专项法律顾问
项目编号
B440100F9REEJ1PQSA
项目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
***元
计划招标时间
2024-08-19 14:30:00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专项法律顾问。二、报送时限:2024 年 8 月 19 日 12 时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资料至指定地址及邮箱的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葛威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邮箱:597073643@qq.com
公告信息
公告名称
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案件专项法律顾问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13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8-19
公告信息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 政治素质要求: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律师事务所设立独立的党(总)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获得过省级及上律协颁发的先进党支部称号;
2. 管理规范要求: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专业分工明确;
3. 成立时间及执业要求:依法注册成立满 5 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正常经营,且经年检合格;
4. 执业律师要求:广东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册执业律师 30 人(含)以上;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在册执业律师 80 人(含)以上;
5. 荣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声誉,曾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或广东省律师协会或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 “ 优秀律师事务所 ” 等奖项;
6. 经营状况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每年营业收入 4000 万元及以上;
7. 规范执业要求:近 3 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没有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8. 项目服务基本要求:能够保障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及时参加项目事项以及公司的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
9. 在过往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合作或服务中未出现违约记录;
10. 无利益冲突;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总所和分所只能其中之一参加。
(二)项目团队资格及经验要求
1. 履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10 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担任律所合伙人以上职务或者律所负责人;
2. 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等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或成功案例;
3. 专业技术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民商事相关法律法规;
4. 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应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等领域具备经验。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