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 2025-11-19
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公司: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汕尾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标的名称:汕尾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做好环境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更好的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和数据支撑,为汕尾市政府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撑和服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需满足的要求:严格验收标准:依据《国七机动车排放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文件执行验收;过程监督: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监督设备安装与调试环节。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890,000.00 2026年01月
2 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与“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标的名称: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与“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成效评估、“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及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交4个工作成果,为汕尾市“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及完成省考核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需要大量技术人员提供连续服务;技术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应有的技术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组织开展调研、监测服务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需建立该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实施过程中咨询领域内的专家意见,组织专家咨询会,项目结题验收需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968,500.00 2026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