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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 2025-11-19

项目名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公司: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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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汕尾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标的名称:汕尾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做好环境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更好的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和数据支撑,为汕尾市政府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撑和服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需满足的要求:严格验收标准:依据《国七机动车排放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文件执行验收;过程监督: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监督设备安装与调试环节。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890,000.00 2026年01月

2 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与“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标的名称: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成效评估与“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支撑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汕尾市“十四五”空气质量保障成效评估、“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及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交4个工作成果,为汕尾市“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及完成省考核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需要大量技术人员提供连续服务;技术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应有的技术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组织开展调研、监测服务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需建立该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实施过程中咨询领域内的专家意见,组织专家咨询会,项目结题验收需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

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968,500.00 2026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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