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法律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 2025-11-14
项目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法律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机构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为便于及时、专业、高效处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以下简称 “南航 深圳研究院 ”)各类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南航 深圳研究院 合法权益,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律师事务所入库作为 深圳研究院 法律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法律服务机构遴选
二、 项目内容
南航深圳研究院外聘 日常 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事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健全南航深圳研究院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协助起草、审查南航深圳研究院的各类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为南航深圳研究院及日常经营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南航深圳研究院投资业务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南航深圳研究院决策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咨询及法律培训 ;针对南航 深圳研究院 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报告;参与南航 深圳研究院 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参与南航 深圳研究院 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遴选要求
1.经国家相关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在南京市 、 深圳市 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实体办事机构;
2.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及以上,在册专职律师 50 人以上 , 拟承办业务的分所在册专职律师 20人以上 ;
3 .律师事务所应当组建相对固定且富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专业团队,保证法律服务质量;
4. 律师事务所需具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验(包括为高等院校下属企业或高等院校老师投资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且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5家;
5. 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合伙人以上,且具有 1 5 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保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6. 律师事务所及团队律师近 3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授权律师参与遴选的授权委托书;
3.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
4 .法律服务机构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执业律师人数、业务领域、业绩、机构规模等);
5 .其他说明事项。
五、报名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11 月 6 日 18:00 前,将《法律服务机构遴选申请表》(见附件)和本公告第四条中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nuaasz@ ,邮件主题格式以 “单位名称+法律机构遴选”。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打包成册,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不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名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六、评审及其他事宜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向律所发送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解释权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老师
2.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虚拟大学园R4座A218室
3.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研究院
2024年 10 月 31 日
法律服务机构遴选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