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 2025-11-11
项目名称: 东莞理工学院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41901-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东莞理工学院
项目地区:广东 东莞
# 项目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蔬菜、水果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8,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蔬菜、水果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8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采购包2(干货、日杂、调味品、蛋类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6,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干货、日杂、调味品、蛋类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采购包3(饮品类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饮品类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蔬菜、水果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3、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服务承接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采购包2(干货、日杂、调味品、蛋类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3、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服务承接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采购包3(饮品类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3、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服务承接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所属行业或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蔬菜、水果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干货、日杂、调味品、蛋类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3(饮品类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查看完整信息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理工学院
地 址: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1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自营食堂物资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2025111102).zip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