茭塘东村,茭塘西村8-9年级学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07
项目名称: 茭塘东村,茭塘西村8-9年级学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25FG1003
招标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采购标的物: 学生校车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采购人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委托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 代理 机构 ” ),对 茭塘东村、茭塘西村 8-9年级学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 编号: S25FG1003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接受 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一、 采购 项目简要
1. 项目编号: S25FG1003 。
2.项目名称 : 茭塘东村、茭塘西村 8-9年级学生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
3.项目类别: 服务类项目 。
4.项目内容:本项拟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校车。详细服务要求 详见 《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学生校车服务
1年半,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人民币30万元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或同一子包的投标, 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业绩、证书和人员设备等配置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或同一子包的投标 。(提供《资格声明函》 。 )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 由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 2017】16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1.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上午 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 招标 文件地点: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华山路 23号二层)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凭以下 加盖公章 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投标邀请 》 中的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2. 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把《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 在 本项目 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 E-MAIL)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本公告第七点)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 报名时间 以通过审核的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按要求缴纳 报名费 后报名成功。 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 . 报名费:人民币 500元(报名后不退) 。 报名成功后 招标 文件电子版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给 投标人 , 同时 纸质版 招标 文件邮寄给 投标 人。
4. 已报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
五、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 : 20 - 10 : 3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 截止 及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 : 30 时(北京时间)
3.开标 地点: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 23号二层)
六、 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1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公告栏。
2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公告栏
3 . 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 //pyqt/#/index)
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公 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1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 东 村
2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 西 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西村
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 :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机构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 23号二层 。
采购代理 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 采购代理 机构 联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E-mail:1227901822@qq.com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 西 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 ○二 五 年 十一 月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