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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价格管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函

  • 2025-10-15

项目名称: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价格管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函

招标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标的物: 价格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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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调整工作,现就购买“价格管理咨询服务”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预算金额

120000元。

二、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为招标方——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乙方为应标方。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调整工作,出具相关收费调整方案及风险评估、民意调查、调研论证、专家论证等报告。

3.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60%,服务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40%。

4.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及涉及企业商业信息的资料。

5.服务期限三个月。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1.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函要求

1.报价函需采用纸质密封邮寄递交,须加盖公司正式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密封件内含报价、费用核算表、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公司业绩等。

3.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跟进服务人员伙食补贴、加班费、交通费等有关所有费用。

4.纸质报价函(一式二份)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交(寄)至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436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邮编:5114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先生,电话:84669909,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436室。

五、候选单位评比原则

根据各服务单位的有效报价,在考虑相关业务经验和过往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以合理低价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六、中标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标服务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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