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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9-16

项目名称: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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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2年,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建设施工、竣工结算、招商等涉及的法律服务内容,其中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应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不限定份数)。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招投标文件、章程、制度与催款函等文件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必要时受邀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4.参与谈判。协助企业洽谈、签约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和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企业需要,律师需及时到现场。

5.纠纷前期介入处理。协助参与企业涉及的争议或纠纷的前期处理。若相关争议或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企业需要律师代理的,可另行专项委托。

6.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不超过10小时。

7.为甲方进行专项法律事务,进行事实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每年免费出具8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8.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参与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协助处理工程质量等引起的争议,协助处理过程中引发的争议,根据企业需要就争议内容参与现场谈判,如该等争议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则另行专项委托。

对于上述服务需求,采购方均指定专人与常法对接,一般情况下常法应在收到采购方服务需求以及相应材料、信息后的1-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反馈给采购方(疑难复杂问题处理需求及其他特殊处理需求除外)。根据业务需要,采购方提前一天通知律所派人员参与现场谈判或会议;出具盖章版专项法律意见书(每年免费出具8份,超出以上范围的部分可考虑另行专项委托);出具律师函(不限定份数)。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司法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成立时间须在10年或以上,现有执业律师人数在50人或以上。律师事务所需出具专职律师具体人数证明。

3.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或广州本地有充分的行业知名度和较高的行业评价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供应商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权益保护,在国有资产运营与保护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为省市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更优。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5.承诺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和安排。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9.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协议方、收款方、发票出具方一致。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17: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2025年09月19日17时30 分前,以顺丰快递或亲自递送方式,送达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42号108室;电子版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zhangminkui@gztechfin.com(电子版未同步为无效报价)及用U盘拷贝一同放进报价文件里面。

十一、其他

1.本采购不另行召开专门采购会、不另行召开专门答疑会,响应单位可直接联系采购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咨询。

2.具体要求见附件询价文件。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天河东路240、242号

采购方: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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