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淡水镇南门东街13号,淡水金惠大道旁3300平方米房屋等共7栋办公用房物业采购测绘服务】公开选取【测绘】机构的公告
- 2025-08-28
项目名称: 关于为【淡水镇南门东街13号,淡水金惠大道旁3300平方米房屋等共7栋办公用房物业采购测绘服务】公开选取【测绘】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44查看完整信息2508281070
采购标的物: 测绘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采购项目编码:44查看完整信息2508281070
采购项目名称:淡水镇南门东街13号、淡水金惠大道旁3300平方米房屋等共7栋办公用房物业采购测绘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对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南门东街13号、淡水金惠大道旁3300平方米房屋等共7栋办公用房进行测绘服务,总建筑面积约为9167.53㎡,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根据选取单位要求,按照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权属登记办理要求提供权籍调查、建筑物定桩、规划核实测量、权籍调查等服务,并输出符合不动产相关办证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测绘成果。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3357723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其他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一)测绘工期:中选机构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测绘工作,且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交全部合格的测绘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测绘成果均须提供)。(二)测绘人员要求:负责本工程测绘的班子须健全,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测绘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测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等。(三)完成工作后,选取单位在90天内支付测绘服务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支付款项前,中选机构应当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选取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四)中选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和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核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核原件)3.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至输出符合不动产相关办证要求的测绘成果为止
服务金额:¥59,853.76元
金额说明:测绘费用根据惠阳自然资〔2021〕3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该项目服务费用,结合实际,该项目预算约为59853.76元(含税),最终费用按完成宗数进行结算。具体服务金额与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是否选取中介:是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5-09-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