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广电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场地17层1701,1705房办公区域三年租赁使用权公告
- 2025-08-26
项目名称: 惠州广电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场地17层1701,1705房办公区域三年租赁使用权公告
招标公司: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场地租赁、办公区域三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交易信息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广电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场地
17 层 1701 、 1705 房办公区域三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组织方:
惠州市东江传媒网
公告编号:
出租方: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底价(元):
3544.60
报 价保证金(元):
10633.8
报 价幅度(元):
/
挂牌开始时间:
202 5 - 8-26 0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 5 - 9-8 0 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 5 - 8-26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 5 - 9-8 0 0:00:00
报 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 5 - 8-26 00:00:00
报 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 5 - 9-8 0 0:00:00
自由 报 价开始时间:
202 5 - 8-26 00:00:00
自由 报 价截止时间:
202 5 - 9-8 0 0:00:00
温馨提示:
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项目流程: 1 、阅读公告信息 → 2 、 向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交 报名 信息 (可参与项目) → 3 、按公告信息递交 报 价保证金 → 4 、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 → 5 、成交候选人公示( 3 个工作日) → 6 、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 → 7 、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惠城区
法人代表
黄家军
注册资本(元)
10680000
统一社会信用码
9查看完整信息89XT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广电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场地 18 层 18 层 1801 、 1805 、 1809 、 1811 房办公区域三年租赁使用权
坐落位置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电新闻中心大楼惠州市广播电视台
不动产权证号/
房产证号
/
出租面积
95.80 ㎡
租赁期限
三年
首年月租金挂
牌价
3544.60 元 / 月
租金递增
第三年 租金上浮标准为 在原租金 上浮 8 %。
标的状态
空置
出租用途
办公
有无免租期
无
免租期限
/
免租期是否在租期内
/
基本情况
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如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且报价(包含自由报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出租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
其他
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二、 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 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3、 仅限于科技和文化产业承租。
4、 报名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刘女士、邮箱 2986131946qq.com 。
5、 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三、 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 报 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获得限时 报 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 、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 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5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6、 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7、 竞价保证金: 10633.80 元
(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报 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633.80 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 “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开户名: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山东支行
帐 号: 2008023509022106839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8、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交纳 报 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 报 价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请及时联 系 惠州市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获得报价资格。
9、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 出租方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经 出租方招标小组现场开标 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 向 该承租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0、报 价 方式
在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方以邮寄方式提交报价,公示期截止后由出租方招标小组现场开标确认中标方。
四、 成交手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 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确定中标方后 东江传媒网 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 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 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 (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2、 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电新闻中心大楼惠州市广播电视台 ,收件人: 刘女士 / 查看完整信息 。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 岭南科技文化产业园 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 、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 三 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公告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成交手续资料,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递交资料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以首年月租金 3544.60 元作为底价进行 报 价。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在公示期内完成缴付 )。
5.租赁合同签订后, 第三 年租金上浮标准为 在原租金 上浮 8 %。
6.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
7.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维修责任仅限房屋的建筑基础和房屋承重主体结构。除此之外的房屋维修(包括房屋的建筑基础设施与附属配套设施维修与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该费用未包括在承租方所付的租金内。
8.因承租方管理、使用、维修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责任,涉及损害出租方利益时,承租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给出租方。
9.租赁期间,承租方为安全、防火及其它公共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防火安全、门前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关于装修
( 1)承租方装修应将装修方案事前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承租方不得实施装修。
( 2)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将装修方案事先书面报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应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 3)本租赁房屋的原有装修和设施,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如需改变楼房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楼房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将计划书、设计图纸送给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投资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不得实施涉及危害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或可能影响、妨碍他方的事项或活动。
( 4)承租方若需增加用电负荷的,须依法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相关费用后,方可增加使用。
11.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在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后自行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等各种证照后方可营业。
12.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承租方不得经营生产经营化肥、农药、易燃、易爆等经营项目,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及房屋安全的危险活动,不得从事有伤风化的活动。
1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擅自实施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内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1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房屋全部转租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如承租方确需转租的,须与出租方协商书面同意;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回。
15.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事件、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或企业因改制、出售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16.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7.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
18.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物业管理、 空调服务 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9 .出租标的图片请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2 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六 、联系方式
1、 公告 平台: 东江传媒网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电新闻中心大楼惠州市广播电视台
公告 网址: /hzwldst_html/
2、出租方:惠州 市 岭南文旅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姚 先生 /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电新闻中心大楼惠州市广播电视台
附件:
1701、1705房产权交易公告委托书20250826113321.pdf
1701、1705房产权照片20250826113344.pdf
租赁合同模板2025082611335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