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8-19
项目名称: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中标公司: 中建八局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干流治理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 茂名
招标项目名称: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_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
公示标题: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18 22: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8-18 22: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0900-16-01-430813
投资项目名称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
招标项目名称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
公示名称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31日 11时45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10名投标人为入围定标候选人(当投标人不少于3名,但不足10名的,按实际数量推荐),分别是:
序号
定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信用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价格部分得分
评标 综合得分
1
中建八局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35
35.43
14.69
95.12
2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35
37.86
14.92
97.78
3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35
35.86
14.93
95.79
4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35
36.14
14.94
96.08
5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35
38
14.99
97.99
6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0
35
36.57
14.95
96.52
7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0
27
29.86
14.98
81.84
8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10
35
34
14.99
93.99
9
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30
31.14
14.94
86.08
10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0
28
31.71
14.93
84.64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建八局西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126C 86167.014012(万元) 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6个月
资格情况:营业执照号:9查看完整信息126C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51006075安全生产许可证:(川)JZ安许证字[2005]001942
业绩情况:/
宋剑锋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川查看完整信息23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水安B20240003105。
业绩:/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4088 87474.719991(万元) 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6个月
资格情况:营业执照号:9查看完整信息40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4029671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3175
业绩情况:/
苟小伟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粤查看完整信息168;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水安B20240000208
业绩:/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9查看完整信息074C 87553.870616(万元) 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6个月
资格情况:营业执照号:9查看完整信息074C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53025055安全生产许可证:(云)JZ安许证字[2025]010003
业绩情况:/
刘红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云查看完整信息930;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水安B20200003129。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联系地址 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茂名市迎宾路100号大院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18日22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2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