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8-08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四季文旅产业有限公司、四季精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O、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潮州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5103-04-01-761112
投资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 EPCO
标段(包)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 EPCO
公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李工坑畲族特色村寨综合建设项目(一期) 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7日
评标情况
依据招标文件 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四季文旅产业有限公司(成)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四季精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637410.39元;综合得分:86.9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79429061.35元;综合得分:80.5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9750141.48元;综合得分:76.51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广东四季文旅产业有限公司(成)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四季精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9637410.39 元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 6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40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双方约定的运营空间整体竣工验收结算并移交中标人运营之日起算共20年。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超彬
资质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 244202120212908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证书编号: A251037686;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 D144096051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79429061.35 元
质量承诺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 6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40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20年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师照
资质资格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A0822查看完整信息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 A143014866,A243014863;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证书编号: D143055792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9750141.48 元
质量承诺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 6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40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20年。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郭金龙
资质资格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2332查看完整信息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 A132000206;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 D132008518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文祠大道 12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中段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8月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8月11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注:本项目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日期: 2025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