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可以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 2025-07-14
项目名称: 中标人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可以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问:中标人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可以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非签订合同的法定前置条件。若中标人未按约定支付,代理机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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