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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5-06-30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市维新材料设招【2025】18号-1

招标公司: 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混凝土运输单位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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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2025 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市维新材料设招【 2025 】 18 号 -1 )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 2025 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市维新材料设招【 2025 】 18 号 -1

3 、招标数量:招选 1 家商品混凝土运输单位。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运输合同总额约人民币 1100 万元(不含税)。

6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运输数量(暂定)

混凝土运输单价最高限价

(运距≤ 30 公里)

服务期限

2025 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

200000m ³

55.00 元 /m ³(不含税)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①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②混凝土运输数量暂定为 200000m ³,具体结算运费以双方实际发生确认的运输对账单为准。

招标人不对本次招标作最低运输数量承诺,如果实际运输量未达到招标暂定数量,风险由中标人综合考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备国家核准颁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三、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北京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 16 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2 、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③招标公告附件二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3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4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单位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开评标一室。

4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文本为准。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将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 )等媒介 上 发布,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七、 异议受理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水均田路 786 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 168 号 5 楼

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2025 年度商品混凝土运输项目(第二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 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我方承诺,不存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项目编号:市维新材料设招【 2025 】 18 号 -1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箱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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