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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B-15-04A-2024-D-E30005C011

招标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采购标的物: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资金消费型保险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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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25 项目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

1.2 项目编号 : ZB-15-04A-2024-D-E30005C0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招标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1.7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项目概况: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的员工,均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预计参保人数237人,平均年龄43岁,男女比例为1:2.6 。

1.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服务考核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选择服务机构。

1.10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 :

项目内容

首年预算金额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资金

245.00 万元

一年期消费型保险 (在职员工)

一年期消费型保险(退休员工)

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分支机构 (提供 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2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 202 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单位),允许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且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单位)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 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

7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 承诺 函》) 。

8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提供《 承诺 函》)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 承诺 函》) 。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若 提交投标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5.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fw/238784.jhtml) 和诚 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6. 公告发布时间: 20 2 5 年 02 月 25 日至 20 2 5 年 03 月 04 日。

7. 接受投标报名时间: 20 2 5 年 02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 20 25 年 03 月 04 日 17时30分。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 2 5 年 02 月 26 日至 20 2 5 年 03 月 04 日 。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 5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3 月 04 日,每天上午 8: 3 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售价:¥ 3 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423号远晖商厦 六 楼 1 号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为 202 5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10.2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03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

10.3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423号远晖商厦 六 楼 1 号会议室 。

1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诉和受理

11.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投诉。

11.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 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 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通讯地址:详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11.4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12. 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联系人: 黄琼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12楼

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号远晖商厦 8楼

联 系 人: 张亮、宋晋刚、戚琳、池锦俊、吴松浩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z hangliang @gcbidding.com

招标人: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 2 5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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