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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关于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 2025-06-26

项目名称: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关于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招标公司: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直饮水机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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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拟公开遴选1家供应商,提供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一)项目内容

1.租赁59台直饮水机和1台温开水节能饮水机。

2.使用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净水设备租赁及维护服务。

3.租用时间:全年365天。

4.滤芯更换:每年更换滤芯不少于两次。

5.水质检测:安装调试完毕,每款机型至少取样一次送检(检测单位为深圳市范围内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水质检测不少于8项结果,需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水质检测。

6.安装及材料:中标人无条件提供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管线材料和配件无条件提供相应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国标PVC直饮水管、PVC电气套管、食品级PE管、PPR管、给排水管、电气套管、电源电线、PE管、漏电保护器等。打孔、布线(管道)、安装必须安全规范,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7.设备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二)商务要求

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合同期内净水设备及线路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修复完毕。不能修复的需马上提供替用件,或提供同样的设备免费供使用单位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

2.设备备件要求:所供应的产品同时包含了配备正常使用条件下本批设备一年使用量的随机备品备件(所配备的备品备件如维修时才需更换,非指随货配送);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要求中标人就此事项签署承诺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因机器和配件停产造成设备无法维修者,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整机保证正常使用。

3.安装、调试要求:采购单位现场有60处直饮水供水点,分布在不同的楼栋和区域,中标人需负责60台直饮水机的给水管、电源电路的布管布线安装工作(部分直饮水机放置位置距离水源,电源较远)和直饮水机的安装、调试、合同期间的搬迁移动等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饮水机系统需免费升级,正常使用情况下,非人为误操作而涉及零配件的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关于交货:合同起始日5天内(日历日)需交齐所有货物。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投标人需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关于验收: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6.关于违约: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7.关于付款:合同生效后,在6个月内支付当年租赁费50%的首期款,待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8.关于培训:供应商须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9.关于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净水设备费、安装及调试费、辅助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费、安全措施及工人保险费、维护费、施工配合费、税费等使项目验收合格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报价表模式报价,擅自篡改表格则投标无效。

序号 规格/品牌/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 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1 直饮水机

59 台

2 温开水节能饮水机(食堂)

1 台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支付上限金额65280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此金额无效,根据实际采购需求据实结算。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附件3,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函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每日9:00-12: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3.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擅自篡改表格则投标无效);

4.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6.设备技术参数表(严格对照附件1“设备技术要求表”制表,未对应要求制表的投标无效,加盖公章);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附件3,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1份,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综合楼A楼203室。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投标单位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设备技术要求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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