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核心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第一批)询价公告
- 2025-06-09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核心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第一批)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本项目现进行招采前询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进行报价。
二、 询价内容
1 、 维保范围
序号
系统或模块名称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基础 HIS系统
2
电子病历系统
3
手术麻醉系统
4
输血管理系统
5
医疗质控系统
6
排队叫号系统
7
护理管理系统
8
病案管理统计系统
9
孕产妇管理系统
10
检查管理系统(耳鼻喉检查)
11
检查管理系统(纤支镜)
12
检查管理系统(病理)
13
检查管理系统(临床超声)
14
检查管理系统(电生理)
15
检查管理系统(消化内科)
16
检查管理系统(内分泌骨密度)
17
重症监护系统
18
药事管理
19
体检信息系统
20
医院公众号、小程序
21
OA系统
22
康复系统
23
临床辅助决策系统
24
科研平台
25
正版关系型数据库软件
26
随访管理系统
27
移动医疗系统
28
统一预约系统
29
DRGs管理平台
30
科教管理
31
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
32
静配系统
33
双向转诊
34
MDT系统
35
血液病专病系统
36
GCP系统
37
血透信息系统接口
38
心电信息系统接口
39
以上系统涉及到的 非第三方 接口
2 、 维保要求
2.1 维护 服务人员要求,要求 成交 供应商提供不少于 1 名驻场专职人员 ,不少于 3 名线上人员 提供服务 ,不论是驻场还是线上维护人员均要求 2年以上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项目实施和维护工作经验 。
2.2 日常维护服务要求, 紧急 系统故障 10 分钟内响应并在 1 小时 处理完成,简单系统故障 20 分钟内响应并在当天 内 处理完成,复杂系统故障 20 分钟内响应并及时给出处理时间 ,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
▲ 2.3 数据查询服务(含报表制作),简单数据查询当日处理完成,复杂数据查询当周内处理完成,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
▲ 2.4 需求处理 (含系统优化改造): 成交供应商 应根据双方沟通与约定的需求单或优化改造的内容按时完成需求, 简单需求当日处理完成,复杂需求当周内处理完成,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
▲ 2.5 系统接口开发: 成交供应商 根据医院提供的接口文档和双方沟通的内容进行接口的开发, 服务期内不限接口数量 的 接口对接 服务和已有非第三方接口的优化改造 服务(不含银医合作项目 ,不含 第三方支付的项目 ),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开发时间 最长 不超过 2 个月 ,如受第三方影响开发完成时间另外协商。
2.6 医院接受的各类检查、评级和考核所需合规数据提取和配合。
2.7 月度巡检服务,排除服务器 、 负载均衡 、 数据库 、 业务系统等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书面报告给采购人;
▲ 2. 8 非工作时间值班服务,值班期间应及时响应采购人通知处理并解决故障问题,一般故障 20 分钟 内 响应并在当天 内处理完成,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处理完成;
2. 9 投标人应在工作处理完成后通知采购人。处理时长大于 1 天的,投标人应每日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
3 、 商务要求
★ 1 维保 服务期:十二个月。
★ 2 维保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 50% ,维保期结束后按照验收标准一次性无息支付 金额 = 合同 金额 × 50% - 服务期间根据验收标准的扣款金额总和,若该支付金额小于合同金额的 50% 则医院不予支付, 成交供应商 还应支付医院超出的违约扣款金额 。
★ 4 、 验收标准
4.1 驻场人员考勤情况 :
除夜班 、节假日值班调 休外 , 驻场人员需保障工作日 8 小时的在岗时长,在岗时长不足 8 小时按当日缺勤计算,缺勤每人每天扣除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六 ,特殊情况可以向采购人请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缺勤 ;
4.2 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
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值班表,采购人连续拨打值班人员手机 3 次未接听且 3 0 分钟内没有电话回复采购人的,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4.3 维保服务质量 :
4.3.1 未按上述第二点 维保要求 所述的响应和处理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核实 为成交供应商 原因未完成的, 每 个故障 扣除合同金额的 万 分之一 ,每个 数据查询服务扣除合同金额的 千 分之一 ,每个需求 扣除合同金额的 千 分之一 ,每个接口百 分之一 ,每次 月度巡检扣除合同金额的 万 分之一;
4.3.2 维保 服务期间收到医院投诉,经查为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每次投诉扣除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
4.4 重大事故保障质量,维保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维保项目应用系统出现非计划性的范围性瘫痪,影响医院业务正常运行的,每小时扣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
4.5 如维护服务人员(驻场及线上)未按 采购人 要求 的 方式访问系统服务器、终端、数据、 信息 系统 ( 含接口 ), 经采购人指出后仍 未按 采购人合理合规 要求进行整改,导致 采购人 信息 系统 或数据安全事件发生的( 事件 含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卫健相关 管理 部门通报 、 处罚等),视造成事故对 采购人 影响的大小扣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
★ 5 、其它要求
5.1 若成交供应商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事件,一经发现,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若成交供应商存在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 及时办理发票 ,提供的 服务不及时 (时限要求详见维保要求),服务质量不达标(未按需求单、接口文档或沟通约定的内容完成) 等合同履约不到位的行为,接到 科室 投诉 1-2 次, 按 4.3.2 项 处理。投诉达到 3 次及以上,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5.2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提供的承诺函签订合同的,医院有权废标,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值 25% 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值 25% 的违约金。
5.3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所承诺的 项目 团队成员 资质进行派遣,未按标书承诺进行派遣的 , 采购人 有权 废标 ,并要求 成交供应商 承担合同总价值 25% 的违约金。
5.4 成交供应商 原则上不得更换 驻场 和线上维保服务 人员 ,如 因特殊原因需进行 更换,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 采购人 许可且更换人员应与被更换人员资质 和服务能力 同等,如未经 采购人 许可更换人员或更换人员资质 和服务能力 低于被更换人员,经 采购人 评估后,有权要求 投标人 支付违约金,每更换 一 人按合同 金额的千分之一 计算违约金。
5.5 当出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针对故障寻求其他厂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从成交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服务费不够扣除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补足。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 、相关要求
1、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院提交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报价须知:
1)《 营业执照 》、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报价单等资料加盖鲜章后扫描成 PDF格式,然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413197141 @qq.com
2 ) 如有疑问及咨询也一并发至上述邮箱。
3 ) 报价文件递交日期为: 2025年 6 月 10 日 0时0分至 6 月 16 日 23时59分截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