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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2025-04-26

项目名称: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4188-2441HDG1AC08

招标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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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4188-2441HDG1AC08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2024 年下半年医疗设备( 2024 年 第四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广东顺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金光沿江边地段 A 栋 13 号 6 楼 603

被投诉人: 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8 号广百新翼大厦 1609 室

相关供应商: 广州联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 280 号之 230 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5年1月17日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 “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2024 年下半年医疗设备 ( 2024 年 第四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投诉人为广东顺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人为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招标公告, 2025 年 1 月 20 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行为,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94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的程序,总计 26 个工作日, 该调查期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

六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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