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门县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4-11
项目名称: 2025年龙门县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采购标的物: 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油气回收监督性监测、移动源污染检测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该项目中选服务单位的数量设置为1名,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报价方式:单次报价与总价报价。
(三)报价要求:
1、服务竞投人列明服务的单次报价金额及总预算报价金额。
2、服务竞投人报价中需要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如交通、人员、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采购方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二、项目需求内容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龙门县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
2、采购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3、项目范围:龙门县行政区域范围
4、项目概况:龙门县2025年移动源污染检测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52万元,最终年度费用以实际完成数量结算支付。
(二)详细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具体内容
资质要求
抽检工作项目
项
1
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48次、用车大户入户检查15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5次,同时开展使用环节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抽测,并为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具加盖CMA章的检验检测报告。
1.机动车检测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2.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依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
3.油品检测依据《车用柴油》(GB 19147-2016)。
抽查工作项目
项
1
对4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及1家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对4家排放检验机构及1家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现场调阅相关资料和视频、查阅保存和上传的数据信息、开展现场设备性能检查、开展现场检查人员操作规范性检查、开展现场比对实验等方式,检查各排放检验机构所使用的排气检测设备是否满足计量认证要求、设备的性能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所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否正确合规、检测操作是否满足标准和规范要求、检测数据是否按要求进行上传和保存、是否按规定出具排气检验报告等情况。
龙门县2025年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性监测
项
1
对龙门县40家加油站实施全覆盖监督性检测一次。检测项目为液阻、密闭性、气液比。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三)服务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备以下3项检测资质的其中2项(或以上)检测资质①机动车检测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依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③《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含油气回收和油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报名企业必须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的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外出检测数量要求:
1.路检路查:共48次,每次应抽检不少于20辆柴油车。
2.用车大户入户抽查:共15家,柴油车保有量在2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3辆;5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5辆;100辆以上的,抽检数不少于10辆;同时检查车用尿素添加情况及污染装置情况。
3.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抽测移动机械不少于40辆,抽测工地数量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定。
4.用车大户入户检查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时应一并检测使用环节油品硫含量。
5.对4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及1家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监督检查。
6.油气回收:对40家,检测项目为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对6家,检测项目为油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7.具体抽检任务由采购人结合实际需求确定,在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需承诺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
(二)日常维护台账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做好移动源抽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检查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清洁光路、线路等,确保外出使用时的正常运行,以及做好使用后的保养、维护、校准等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清除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隐患点,所有运维工作都应做好台账记录,每次外出抽检需做好相关出车记录,每半年提交工作总结。
(三)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中标人需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实施人员具有本项目专业要求技术能力。
1.项目负责人:中标人须安排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的相关工作。
2.检验检测人员:具备地级市以上相关认证机构或协会颁发检测人员培训证书/合格证,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四)抽检设备要求
1.中标人需配备至少1台光吸收系数检测设备、1台硫含量检测设备。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
2.中标人负责采购人自有检测仪器的校准、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耗材费用。
3.中标人负责提供开展尾气路检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
(五)服务要求
1.抽检设备要求
(1)抽检仪器及相关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
(2)供应商负责抽检仪器的校准、日常维护保养及所需耗材费用。
(3)供应商负责提供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抽检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
2.抽检工作要求
(1)供应商负责机动车路查路检、用车大户入户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填写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判定等。
(2)供应商负责数据的整理、收集和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3)人员资质要求
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中应具备地级市以上相关认证机构或协会颁发的检测人员培训证书/合格证。且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具备地级市以上相关认证机构或协会颁发的检测人员培训证书/合格证,负责按规范要求现场采样检测,进行现场检测情况记录以及及时出具采样报告。
(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负责机动车路查路检、用车大户入户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填写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判定等;
2.中标人负责数据的整理、收集和分析,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3.中标人须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有关机动车路检工作的专项行动,及后续跟踪处理机动车复检工作;
4.中标人须负责提供所需车辆开展抽检工作,并配置道路执法所需的反光标识和劳保用品等;
5.中标人负责机动车上路抽检工作的现场检测风险;
6.中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抽检人员的健康、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并为其购买相关的保险;
7.中标人负责数据录入和上报,采用信息化手段,按抽查工作的报表要求及时完整地做好车辆相关数据录入编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数据的上报。
四、报名时间
公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18日
评选时间:待定
五、资料报送
1.采购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当面送达(一式三份);
2.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
3.送达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98号301大气与土壤股,联系人:张文勇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
2025年龙门县移动源污染源检测项目评分表
项目
指标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评分
资格审查
是否符合采购方基本条件要求*
1、服务提供方其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检测资质的其中2项(或以上)检测资质①机动车检测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依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③《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含油气回收和油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采购人无行政或经济关联。
是/否
评分
服务方案与项目需求是否匹配
根据投标人自签订合同到项目完成各阶段的服务计划、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便利性,是否能便捷的为本项目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
优:服务计划全面,服务便利性好,响应迅速,可行性高,得30-21分;
良:服务计划较全面,服务便利性较好,响应较迅速,可行性较高,得20-11分;
一般:服务计划一般,服务便利性一般,响应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0-1分;
50
服务方案须包含“服务项目内容”中“三、(五)服务要求”的相关需求;根据服务提供方针对本项目所拟的服务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应急反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20-16分;良:15-11分;一般:10-1分;
服务价格优势*
最低价者得30分,第二低价者得27分,第三低价者得25分。
30
单位人员保障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监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初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上述人员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等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
10
服务保障
1、服务响应情况,①接到电话后1.5小时响应并处理相关事宜的得5分;②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并处理相关事宜的得3分;③接到电话后2小时以上响应并处理相关事宜的得1分;④其他或无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中标人需配备至少1台光吸收系数检测设备、1台硫含量检测设备,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可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得5分,不提供的0分。
10
总分
100
*指标解释: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方案基本条件者不再进入评分阶段。
评审人员(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