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项目编号:CZ20250116]公开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 2025-04-02
项目名称: 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项目编号:CZ20250116]公开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50116
招标公司: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珠海
项目编号:CZ20250116
项目名称: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
标的编号:CZ20250116001
标的名称: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挂牌披露
公告内容
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项目编号:CZ2025011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50116
项目名称 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需求 富山水质净化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脱水污泥(含水率<80%),拟处置污泥量为6000吨/年,具体数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污泥的接收、运输、处理、处置、应急处置等。根据政府来文,因富山厂处理工业废水,污泥中含有重金属且干化焚烧为环保督查整治措施,本次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污泥处置方式需为焚烧(焚烧包括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及污泥经过高温焚烧后产物可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制品的技术,其中协同焚烧包括污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的热电厂协同处置及污泥与生活垃圾混烧),具体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富山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第二次)(包组编号:CZ20250116001)
服务期 2025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合同到期前,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达到95分以上并报政府职能部门同意后可予以续签一年。当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污泥处置中心建成投产,并有接收本项目污泥处置能力,或有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污泥处置中心接收污泥函件、或政府有关部门有文件要求或建议本项目污泥另行处置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不构成违约(不受签订合同的限制)。 预算金额(元) 5,580,000
投标限价 序号 评审项 数量 限价 单位 限价类型
1
经济价格 未知 5,580,000 元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对应单位公章);(二)投标人(处置方)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选择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经环保验收合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准的处置规模不少于2万吨/年(或不少于50吨/日)若环评批复文件中污泥处置能力为A吨且污泥含水率a%不等于80%的话,则换算成80%的污泥处置量,换算公式为:含水率80%处理量=A*(1-a%)/(1-80%),换算后满足不少于50吨/日】,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须采用焚烧处置方式(须提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须联合体中处置方满足);(三)珠海市外投标人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招标人制定污泥跨市转移计划,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CNY/T525-2021)要求,严禁污泥处理处置后产品进入食物链利用,投标人须出具相应承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若焚烧处置后产物进一步利用或进行危险废物处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有效合同或协议。(五)若投标人技术服务方案为“源头减量”(指在富山水质净化厂脱水污泥产生场所,通过增加深度脱水工艺设备和运营服务,将污泥含水率和体积、重量进一步降低后再外运)的,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若逾期达不到正常生产要求,招标人可启用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污泥运输处置服务,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源头减量设备安装验收前及设备临时检修期间或招标人生产所需污泥处置量超过源头减量设备最大处理能力时,中标人须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污泥的合法合规处置。源头减量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则须按照投标要求采用污泥源头减量再外运的方案执行污泥的处理处置。源头减量设备的安装运行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正常安全生产,相关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调试运行前如涉及到环评、安评等编制审批,相关事宜均由中标人全部负责,并接受招标人监督。经减量化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须满足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须保证源头减量设施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等不得超过招标人设计及环评批复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须有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六)投标人须提供承担本项目的固定的车况良好的符合污泥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投标人必须安排投标车辆投入本项目运输工作,合同期内若投标人更换或增加车辆,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招标人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投入运输。投入本项目的运输人员需为运输单位正式员工(有1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当投标人运输能力无法满足本项目承运要求,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单方面终止合同。车辆须具备防臭功能且密封良好防洒漏;车辆已装有GPS定位并接入珠海市市级GPS监管平台的,须提供珠海市交通规划研究和信息中心接入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完成GPS安装并接入珠海市市级GPS监管平台并备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联合体单位共同盖章)(相关设备费用及平台接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车辆运输污泥能力合计不得低于50吨/日,中标人必须安排投标车辆投入本项目运输工作,不得分包。运输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必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且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以及接受地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同时中标人应提供车辆运输许可证及GPS系统的账号密码给招标人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车辆一览表及运输人员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须联合体运输方提供);(七)投标人须加强污泥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流程监管,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尽快将污泥处置单位污泥进厂称重计量、监控设备以及卸泥点监控设备一并联网接入我市主城区污泥计量在线监控系统和污泥运输监控系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函)(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系统接入费用及后期系统运维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其中污泥运输监控系统费用含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置过程的GPS平台费用)(备注:污泥运输监控系统与珠海市交管中心监管平台非同一系统)。(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九)信用信息: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信用中国(投标人所在地)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上信用信息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陆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没有相关不良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记录。对上述查询证据截图存档。如存在相关失信不良记录且已失效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须进行明确分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串通投标罪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④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签字盖章,无特殊要求的,一律视为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另一方可不用签字盖章。
用户注册
(一)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珠海市】)网站首页进行用户注册。
(二)【粤公平·珠海市】网址:/#/440400/index
(三)用户手册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珠海市】首页—【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国有产权】—点击下载《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使用手册(11月)》
(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确保已按粤公平的要求完成用户注册并实名核验。
下载【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20250221)】
(一)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珠海市】首页—【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国有产权】—点击下载【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20250221)】。
(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20250221)】进行相关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投标无效。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一)下载路径:登录【粤公平·珠海市】首页—网页右侧橙色底纹【交易系统】—选择【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法人登录】—按页面提示的登录方式进行登录—点击【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页面右下角【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蓝色底纹按钮【进入系统】—【项目管理】—【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我要参与】—点击页面左侧【报名】—点击页面右侧“+新增”按钮—填写“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后“确定”—点击页面下方“参与项目”—点击页面左侧【招标文件】—点击右上角蓝色底纹【下载】按钮—下载压缩包并解压后可见【电子招标文件】。
(二)下载时间:2025-04-03 09:00 至 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三)下载方式:在线获取。
(四)售价:免费获取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解密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10)
(四)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04-23 10:00(北京时间)(注:1、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非因系统原因导致逾期未解密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一旦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请立即联系电子系统技术人员寻求帮助,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五)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六)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5-04-03 09:00 至 2025-04-23 09:30止(北京时间)(注:网上注册报名是指投标人注册成为会员后进入电子系统点击意向项目进行“参与项目”的操作,此操作是投标人在系统内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必须步骤)。
其他补充事宜
(一)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的咨询、澄清答疑、开标评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二)特别提示: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于2025年2月28日18时实施了系统更新,投标人务必按本公告所示路径下载使用新版《通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20250221)》,并严格按照指南进行投标操作。
(三)项目具体事宜,详见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杰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501室 (中臣花园公车站后面)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晓波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6号阳光大厦405室
(三)质疑受理机构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晓波、周美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6号阳光大厦405室
(四)投诉受理机构
名称: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五)交易平台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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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交易平台联系人:林小姐、王先生(市中心)/杨先生、李小姐、林小姐、莫先生(西部中心)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2538993、7260951、7260962、7260607、7260637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西部中心)
招标人: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