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火车站综合大楼二,三,四层商铺出租挂牌公告-交易公告
- 2025-04-02
项目名称: 樟木头镇火车站综合大楼二,三,四层商铺出租挂牌公告-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GYZC20251120008
招标公司: 东莞市樟木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东莞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火车站综合大楼二、三、四层商铺出租
项目编号:GYZC20251120008
标的名称:樟木头镇火车站综合大楼二、三、四层商铺出租
标的编号:GYZC2025112000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火车站综合大楼 二、三、四层 商铺 招租 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 东莞市 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 (下称 “ 挂牌方 ” )以网上竞价方式对 火车站综合大楼 二、三、四层 商铺 进行网上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位置
标的物名称 及内容
标的物 面积 ( m 2 )
出租 期 限 ( 月 )
起始价
(元 / 月)
增价 幅度
(元)
竞买 保证金
(元)
樟木头镇南城环西路2号
火车站综合大楼 四层 商铺 招租
3215.38
120
20000 (含税)
500
40000
二、情况说明
该物业位于 东莞市 樟木头镇南城环西路 2号火车站综合大楼 二、三、四层 , 面积 3215.38 平方米 ,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 现状 空置 中 。 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 竞买 资格
(一)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 竞买 。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 竞买 :
1.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2. 与本项目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使用要求
出租物业 1、 租赁物为商铺,仅作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居住; 2 、承租方不能对该商铺进行分租; 3 、不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竞投; 4 、不接受属污染类企业竞投; 5 、必须有经营实体,否则合同无效; 6 、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所发生的水电费、工人工资和其他一切费用、债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现场查勘
(一)查勘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二)查勘地址: 东莞市 樟木头镇南城环西路 2号火车站综合大楼 二、三、四层
(三) 联系人: 刘小姐
(四)联系方式: 0769- 87713988
(意向 竞买 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六、 竞买 信息
( 一) 本项目网上挂牌 交易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 竞买 申请人、 竞买 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申请人报名登录网址: /zhjy/UnifiedLogin/dglogin 。
( 二) 申请人可登录网址 : /zhjy/HomePage/list 查看公告 、 交易须知等 相关挂牌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 竞买 。
七、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二)报名和缴 纳 保证金时间: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17:00 (缴 纳 竞买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 2025 年 4 月 17 日 9 :00 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2 :00 。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八、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 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登录提交 竞买 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 纳 竞买 保证金。每笔 竞买 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 竞买 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 竞买 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退 转 保证金
( 1 )项目正常成交的情况:①未竞得人所缴纳的 竞买 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②竞得人所缴纳的 竞买 保证金按委托方要求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或转 至 委托方指定账户。
( 2 )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出现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未能按时签订成交合同、签订合同不付款等违约、弃标行为的,竞得入选人已缴纳的 竞买 保证金将转 至 委托方指定账户。
( 3 ) 项目未成交或未按要求缴 纳 竞买 保证金的,申请人所缴纳的 竞买 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还原账户 。
九、 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预约,并 按 委托方 要求携带相关材料 进行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 10 个 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约定期限联系委托方进行资格审核及合同签订或经委托方审核发现不具备竞买资格条件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易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向社会公布。
十、款项缴交情况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月租金的 2 倍收取,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
(二)本项目设免租期 3 个月 。
( 三 ) 租金按 租期第四个月起 收取,并应于每月的 10 号前足额缴交当月租金(含税金)。
( 四 ) 租 期十年, 租金分两阶段递增式计算,合同期第一至 五 年每月租金按中标价收取,合同计租期第 六 至 十 年每月租金按中标价递增 10%收取 。
竞得人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赁款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
以上款项均缴到委托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东莞市樟木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木头柏地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0455
十一、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时间按委托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的,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为原有租户的,以原租户清场后空置状态交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挂牌人及委托人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 竞买 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
1. 竞买 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意向申请。一经提交意向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登录网址: /zhjy/HomePage/list 。
2. 竞买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 竞买 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 竞买 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竞拍的由 竞买 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 竞买 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竞买 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还须 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 竞买 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 竞买 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竞买 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 竞买 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 竞买 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5. 竞得人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6. 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7. 竞得人 须 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 “ 三合一 ” (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四)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挂牌方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挂牌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委托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装修免租期约定:竞得人如对出租物业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须与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之约定执行。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七 )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不接受其他币种 。
( 八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 竞买 申请和 竞买 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 竞买 申请和 竞买 报价。
( 九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十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东莞市樟木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木头银河北路 12 号之一 101 室
联系人 : 刘小姐
联系电话: 0769- 87713988
东莞市樟木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 日
附件:5.网络竞价交易须知(交易机构填写,标红地方可修改,招租和资产处置项目均适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