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的通告
- 2023-12-07
项目名称: 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的通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标的物: 工业企业智能化专业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为推进区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制造升级及提高企业智能制造评级通过率,促进一批年产值5亿以上企业成为区级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专业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供应商,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
(二)项目资金:不高于23万元(含本数)
(三)采购需求:按照要求开展制定智能升级企业重点调研名单,约定时间内对名单企业生产情况完成摸底调查,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对名单中企业从自动化生产线建设、生产线机器人换人规划及设计、智能物流系统搭建、智能车间规划及建设、生产数字化建设等多个需求维度给企业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方案、协同增效事项(具体见采购需求书)。
(四)项目期限:2023年12月—2024年12月(合计一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单位获得的国家、省、市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等内容;
5.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6.实施案例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前签订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7.其它评分细则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4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投标人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议法定标
五、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8:00下班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室转型投资科
六、开标时间地点
预计于2023年12月15日,在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楼党员活动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办公室
(二)联系人:张景生 电话: 29996902
附件:
1. 附件1: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需求.doc
2. 附件2:2023年宝安区工业企业智能化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采购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