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研学实践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 2026-11-04
项目名称: 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研学实践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
采购标的物: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服务项目、综合实践活动春秋季研学第三方承办机构、研学实践服务承办机构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研学实践服务机构
遴选公告
为规范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保障研学活动安全有序、质量可靠,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我校对2026学年综合实践活动(春秋季研学)第三方承办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研学实践活动相关管理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研学实践服务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按照学校研学方案要求,负责研学线路规划、课程设计、交通安排、食宿保障、安全管理、研学导师配备、活动组织实施、研学成果配套等研学全流程服务。
服务对象:我校在校学生(分年级组织实施)
遴选方式:公开征集、多方比价、综合评议,择优确定 1 家中选机构。
二、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研学实践活动组织运营相关资质,拥有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经验,近 3 年内有中小学研学服务成功案例;且有组织单次1000人以上规模学生研学活动的案例,拥有标准化活动组织执行流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可提供对应活动案例、履约的佐证材料(近两年真实的合同复印件、活动照片、学校评价等证明材料)。
2.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足额购买相关责任险,能够落实研学活动安全保障要求;
3.拥有稳定、专业的研学导师团队,研学课程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与教育目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研学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学校、家长代表的监督。
6.参选单位中选后必须独立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严禁转包、分包项目。非独立法人单位参加需提供相应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明确出现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授权人承担。
7.挂靠机构、联合体谢绝参与。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研学场地 / 合作基地证明材料;
3.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险方案;
4.研学导师团队相关资质证明;
5.信用查询截图,无失信、安全事故承诺书;
6.本项目研学服务初步方案(含课程设计、安全保障、报价方案等);
7.能代表公司能力的其他资料。
注:所有资料须整理成册,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360758821@qq.com。
四、报名及遴选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 11 月 2 日 — 2026年 11 月 5日
2.提交方式:线上提交。
3.遴选启动条件:征集结束后,应征报名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办机构不少于 3 家,正式启动遴选评议工作。
4.综合评议:由我校研学实践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小组(含学校行政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 80%,覆盖各年级家长代表),采用多方比价、线上评议方式,从课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能力、报价、过往业绩等维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5.公示:中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研学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须保证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遴选不向参选机构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参与本次遴选产生的全部成本自行承担;
3.本次遴选全过程资料由学校完整归档留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所有。
咨询联系人:陈虹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
2026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