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标段1,标段2)招标公告
- 2026-11-03
项目名称: 广州分公司2026-2028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标段1,标段2)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场地修缮、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广州分公司 2026-2028 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服务(标段 1 、标段 2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广州分公司 2026-2028 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框架 (标段 1 、标段 2 )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为广州分公司 2026-2028 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负责标段实施区域内存续公司房屋维修服务,包括防水补漏、场地修缮、应急抢修等服务。施工区域包含标段一︰海珠、番禺、南沙;标段二︰天河、黄埔、增城、从化、花都、白云、越秀、荔湾。各标段所提及的区域按照广州市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行政区域内的物业地点划入对应标段。
1 )建设规模: ( 以下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估费用合计
各标段预估费用
其中
标段情况
实施区域(以行政区域划分)
可下浮部分(施工)
不可下浮部分(安全生产费)
1
广州分公司 2026-2028 年存续房屋维修服务项目框架采购
房屋维修服务(含防水补漏)
578.00
300.00
291.00
9.00
标段一
海珠、番禺、南沙
2
278.00
270.00
8.00
标段二
天河、黄埔、增城、从化、花都、白云、越秀、荔湾
合计
578.00
578.00
561.00
17.00
备注: 1.1 )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最终的设计概预算 批复 为准。
1.2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2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8 个月;承诺满足甲方对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工期要求(按签发单项订单报告之日起计算),其中承诺常规工程不超过 15 个日历日完成,抢修工程不超过 5 个日历日完成。
1.3 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实施内容或审定的设计预算承包各物业维修,结算按定额模式计价,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年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 粤建市函 【 2016]1113 号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 一般计税法计算 ( 如有最新政策发布,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 以及甲方的相关费用定额标准文件计算。材料参考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 GDGZA2504343AGN00 第 23 页共 38 页部门颁布的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与施工当期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结算。结算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单价确定下浮前审定金额,再根据报价下浮率确定审定金额。
1.4 标段情况: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 1.1 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标段一人民币 300.00 万元;标段二人民币 278.00 万元
2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 a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
( b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 ;
( c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 3 年( 2023 年 10 月 0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房屋装饰装修项目或建筑防水项目的相关 施工经验。
备注:
( 1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 )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 1 )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本项目各标段至少配备 1 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供应商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4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 3 )各标段至少配备 1 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 1 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5 )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1 )《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2 )《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持有《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可从事低压电工作业,视同满足低压电工作业配置要求。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责令停业的;
(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 )在最近 三年内(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10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7 )近两年(自 2024 年 10 月 0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18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9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20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1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在 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和 “ 信用中国 ” 公布的为准, 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 23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 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 / 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 50% 及以上)的;
( 24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11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 ,通过 “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 ” 模块或通过 “ 电子采购入口 ” 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6. 投标人注册 ” 。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 ,通过 “ 招投标 - 我的项目 ” 模块或通过 “ 电子采购入口 ” 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 “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 进行开标,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 立即注册 ” 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
6.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操作指引 -CA 办理 ”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28 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isong.gd@chinatele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 21 号
邮 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 马淦贤、张润瑶、黄金莹
联 系 人: 马淦贤、张润瑶、黄金莹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89.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 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 ” 模块提出。
9. 行政监督部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