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整理,查询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 2026-10-24
项目名称: 关于档案整理,查询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中“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查询项目
公开的信息
特别警示条款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 采购 禁止情形
1
与其他采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采购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 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采购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3
与其他采购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或部分采购文件 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
4
与其他采购供应商的采购文件由 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 ,或者使用 同一设备编制 (“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 未经出具机构核实 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1.档案整理,对我院旧存无纸化案件档案进行整理,单个年度不少于2000箱;2.档案查询,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档案查询服务;3.刑事案件装订1200宗。
(三)预算价:采购总预算29万元。项目“采一管三”,采购单位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及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内容分类报价,其中:档案整理单价不超过60元/箱,小计不超过12万元;档案查询1项,不超过11万元;刑事案件装订单价不超过50元/宗,小计不超过6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 1. 档案箱材质最低要求:外部为A级牛皮卡纸(250克/平方米. A级),内部为瓦楞牛皮卡纸(180克/平方米. A型瓦楞),纸箱承重须达50公斤或以上,规格长43CM*宽30CM *高25CM。
2.箱数计算以体积为准,计算单箱基数为43CM*宽30CM *高25CM。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纸箱大小,但需结合甲方库房架层实际情况,避免浪费库存空间。
3.档案整理需同步提供搬运服务,整理地点为院本部、沙头库房、红树华府办公区,库藏地点为梅林库房、沙头库房。无需提供车辆。
★4.档案整理主要内容为将旧存档案妥善存放于纸箱中,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转移至对应库房,形成电子表格登记案卷信息及库存信息。单个纸箱内不得浪费空间。
对档案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检查档案实体的完整性、对破损情况进行登记;存放需平整有序,不得折叠、污损,单宗案件档案不得拆分存放。
档案箱上架存放时需按照所编箱号顺序存放,档案箱不得变形。
采购单位要求单独整理分类的部分,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理分类
5.档案查询服务主要为配合完成当事人档案查阅工作,确保查阅工作无积压。
6.除刑事案件装订外,供应商需安排至少2个人提供服务,查阅工作至少1人,档案整理至少1人。档案整理事项需充分考虑搬运所需人员体能。团队成员不得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有诉讼案件。
7.-。
★8.刑事档案装订
(1)供应商须自行设立质检岗位,对完成装订的案卷进行核对检查,形成质检台账并交采购单位。入库前由采购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
(2)对涉国家保密文件的识别和处理:服务团队在接触到标有“秘密”、“机密”、“绝密”标识的文件时,须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经确认后将该文件材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不得留存或作他用。供应商对于涉国家秘密的文件未上报移交的,按每件10000元予以处罚。
(3)团队负责人具备1年以上司法档案装订工作经验,团队成员具备3个月以上司法档案装订工作经验。团队负责人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
(4)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采购人根据结算清单,抽取一定比例进行质检,如有装订整理问题,按每处100元予以扣罚,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整改。
(6)擅自篡改、损坏、污损案件材料的,按每处/张1000元予以处罚;案卷丢失(15日内未找到)或损毁(无法修复)按每宗10000元予以处罚。
(7)档案装订技术标准按照《人民法院案件诉讼文书材料归档排列顺序》(法办〔2025〕134号)、《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法〔2013〕283号)及其附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规范》执行。未尽事宜参照《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执行。
(8)项目所需的无酸档案盒(700g以上)、无酸卷皮纸(300g以上)、影像资料袋(200g以上木浆纸或牛皮纸)、装订线等材料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18)》等档案装订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9.保密要求
(1)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与员工签订有关档案保密协议、交采购人留底备案。
(2)供应商员工在接触档案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设备。
(3)供应商如出现泄密事故、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采取追究供应商经济责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合同等措施。在此情况下,供应商不得提出经济补偿等要求。
(4)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需现场了解服务信息的,可以联络张工,查看完整信息。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资质要求;
3.近 3 年内具有同类业务经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名单。
★ 五、 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
即日起至 202 6 年 10 月 28 日18:00 接受报名登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法院608 B室。联系人:谢先生:查看完整信息。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 壹 正 贰 副 ,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一)报价单位简介、概况、资质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报价(涉及品牌需注明品牌及规格,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关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如发现承诺不实,将按违反诚信原则处理);
(五)其他响应采购需求的材料(带★的内容为报价单位须着重响应的内容,可以承诺书或其他书面材料方式在报价时一并展示,成交后作为合同义务内容);
(六)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如:同类业绩材料、荣誉奖项证明、信用情况等)。
★(七)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采购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五类人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记录。
七 、 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收集报价后,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
(四)如需现场商洽及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张工,查看完整信息;
(五)违约责任。
经采购结果公示后,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故放弃中选供应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今后不予接受任何自行采购供应,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 21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5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