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物联网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 2026-10-09
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物联网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物联网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 深汕特别合作区 物联网平台运维服务 项目 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物联网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 预算金额: 94,000.00元
(三)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 (详见 采购文件 )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二) 以下部分提供承诺函 ( 格式自拟, 需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不允许转包 、分包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需 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采购文件 ) ;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 次 日起 3 个工作日 。
五、评审方式
采用 最低价评标 法 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提交投标文件期限及递交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10 月13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于 202 6 年 9 月 24 日下午18:00 前将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我中心(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 街道 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七、重要提醒与其他补充事宜
(一) 获取采购文件渠道: 登 录深圳政府自行采购系统 (/ggzy/cent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 采购 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
(二) 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公告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官网,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三) 本次采购公告的供应商报价为项目采购最终报价。 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四)供应商投标(响应)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五)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