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10-08
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CLF0126GZ02ZC02
招标公司: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6GZ02ZC02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3,441.0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03,441.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机电设备安装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3,441.01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65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电子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在有效期内或者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成思/陈裕彬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孙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550/164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磋商文件(2026100802).zip
附件:施工图纸.zip
附件: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荔湾中心医院管道直饮水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附件:合同模板.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荔枝湾院区直饮水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