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公告
- 2026-10-08
项目名称: 广州局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Z09FW20261001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9FW20261001
1. 采购条件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充分发挥招标代理公司专业化优势,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指挥部将管内已开通运营、正在建设、后续新承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等项目(不含按项目批复核准意见须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施工、监理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小额采购代理等服务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采购项目内容
2.1 采购项目地点:深圳市。
2.2 采购范围:指挥部管内已开通运营、正在建设、后续新承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等项目(不含按项目批复核准意见须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施工、监理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小额采购代理服务;指挥部日常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公开招标、小额采购代理服务;其他可委托招标代理的项目。
2.3 服务主要内容 :
序号
具体服务事项
备注
1
在甲方提供立项、批复资料后,制定招标方案供甲方参考,协助完成招标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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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成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并送交甲方并协助甲方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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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拟、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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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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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售招标文件并协助甲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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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负责按相关招投标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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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负责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评标以及协助甲方异议处理及定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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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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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
10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将招标全过程所有相关原件资料扫描并整理成册移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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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
12
对招标全过程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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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内打“√”的为需具体服务的事项
2.4 计划工期: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日起,有效期2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2.5 采购最高限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比照《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由招标代理按上述文件根据每标段(包件)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后的金额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上述收费标准100%向项目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咨询服务招标
(费率 % )
工程招标
(费率 % )
100 以下
1.5
1.0
100-500
0.8
0.7
500-1000
0.45
0.55
1000-5000
0.25
0.35
0.1
0.2
0.05
0.05
0.035
0.035
0.008
0.008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2.6 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遵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行规定。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已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主体。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0月~2026年10月)内完成过基建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业绩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若前述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的,则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
3.1.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5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5 人员要求:
设立代理服务项目部,项目部内部的职能部门设置由投标人自定并在拟设立的组织机构中明示。代理服务机构应设项目负责人1人,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其中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并能够结合项目体量、项目数量及任务紧急程度弹性增配人员,可实现人员即时补位,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有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大中型铁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招标管理、协调能力,知识全面,能了解和处理一般技术问题。
3.1.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1.7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谈判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谈判响应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发至 shenjianzhijcb@163.com 领取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 磋商文件(pdf版)发出,无须到现场报名领取。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在 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15号渔景大厦23楼党员活动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 518001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henjianzhijcb@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6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