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 2026-09-26
项目名称: 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招标公司: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招标项目名称: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平石路二期(新106 国道-机场西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查看完整信息-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0100-04-01-396701
投资项目名称 平石路二期(新106 国道-机场西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起新花大道,顺接现状平石路,往东跨越铜鼓坑涌,下穿大广高速后,跨越西部排水河及东湖干渠,东止于机场西路。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西起新花大道,顺接现状平石路,往东跨越铜鼓坑涌,下穿大广高速后,跨越西部排水河及东湖干渠,东止于机场西路;拟新建全长约1.3公里的城市主干路(含两座跨河涌桥梁),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缆管沟、绿化工程、桥梁工程、实物类管线迁改及保护工程(给水、燃气等)等,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4228.42557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六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3.1.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可以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主办方)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3)由同一专业(指从事同一工作内容,下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4)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3)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若设置了企业信用评价得分项的,各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加权平均计算。(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包中投标。(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3其他要求: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所有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前述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0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8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8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 2026-09-28 09:30:00 开标地点 第2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5楼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单卫红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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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附件: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稿.docx 附件:图纸.zip 附件:详细勘察报告.zip 附件: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附件: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附件:平石路二期(新106国道-机场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