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公告
- 2026-09-24
项目名称: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采购标的物: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项目概况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ome/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868-2644ZD808H(BAZXDL-2查看完整信息)
2.项目名称: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
3.采购 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人民币 70 万元 整
5 .最高限价: 人民币 70 万元 整
6 .采购需求: 采购 财会监督和内部审计咨询服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 期) : 详见招标文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格式自拟),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响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采购 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
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s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s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 s ://zfcg.sz.g 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 ,以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6. 本项目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ome/index.html)下载 。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ome/index.html)。
2.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ome/index.html)”,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 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 标当日 08 : 30 - 09 : 30 期 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ome/index.html)”,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具体请按照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中的 相关 资料 指引办理。
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6 年 10 月 5 日 00 : 00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 办事大厅 , 在 【 提问澄清 】→ 【新增网上提问】 → 【已报名项目】 功 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在 2026 年 10 月 7 日 00 : 00 (北京时间)前 , 投标人 可在 【 提问澄清 】→ 【已提问项目】 中 查看回复内容 ,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 1 )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 厦1003、1006房。质疑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82786038分机号 812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的规定,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权 提出 质疑。供应商需保留其按照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相关截图等),用以证明其具有依法提出质疑的权利。
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 投标人 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82786038 分机号:8 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82786038转 812
系统 技术支持:查看完整信息转7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