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航绵阳站点配餐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谈判公告
- 2026-09-21
项目名称: 2026年南航绵阳站点配餐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5005812
招标公司: 中国南航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谈判 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6年南航 绵阳 站点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 谈判 采购。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2026年南航 绵阳 站点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CZ2025005812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机上各类餐饮和配送服务,详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 ;
1.5.1【 3 】 年合同预计采购金额 【 2077 】 万元( 【含税】价 ),拟选供应商 1家;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5.2 本项目对餐食设定 参考单价 (详见附件 5 南航餐食及服务报价表) 。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 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5.3在协议期内,如供应商在餐饮服务保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服务重大事件或违反南航相关安全规定,采购人将根据协议相关条款追究该站点违约责任,并有权对配餐供应商的航班配餐资格和配餐量分配进行 调整 ;
1.6 服务地点: 绵阳站点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谈判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 3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本款规定的材料 。
2. 4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谈判。
2. 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 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中第 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谈判 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 、 追究责任。
2.7 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GB31641—2016)所定义的航空食品生产、运输及机上供餐服务的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配送、服务能力。【注意:提供①生产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②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及生产场所(含设备)现场图片;③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餐服务配送所须的自有配送车辆的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
2. 8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 许可证》。(注意: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涉及换证衔接阶段,需附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
2.9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 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谈判 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6】 年 【9】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 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23】时【59】分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谈判 程序终止说明
5.1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2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只有1家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 、联系方式
6 .1 采购人: 中国南航集团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南联配餐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先生 , 查看完整信息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7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7.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新白云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采购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谈判 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