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梅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建设工程(江南水质净化二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基坑监测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 2026-09-18
项目名称: 关于为【梅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建设工程(江南水质净化二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基坑监测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441400MB2C645272609180667
招标公司: 江南水质净化二厂
采购标的物: 工程勘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污水处理效能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 梅州
采购项目编码:441400MB2C645272609180667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效能提升建设工程(江南水质净化二厂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基坑监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工程基坑监测服务(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753-2213236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306-441400-04-01-593363
项目规模:投资额(¥42,230.4元)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响应)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上资格条款均按附件1提供《资格承诺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服务时限说明: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0.0%下浮率 至 5.0%下浮率
金额说明:按照标准收费的80%计取,投标单位需同意该收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9-22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