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9-16
项目名称: 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公园管理中心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根据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公园管理中心“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发包。2026年9月2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第一次发包,9月9日截止报名,因第一次发包不足三家报名,本次修改公告内容进行第二次发包,发包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智嘉、张立忠 联系电话:85553372、85553812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驱蚊液2200支(规格为150-200ml/支;塑料瓶带喷嘴;主要成分:避蚊胺含量≥5%;)。(详见采购需求表)
五、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 发布公告时间: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2日。
八、报名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2日18:00截止。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天府路天河公园地铁E1出口右转100米灰色小楼区公园管理中心办公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意向单位相关要求:
(一)意向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项目实施范围。
(二)意向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文件):
1.意向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意向单位承诺函及报价材料;
4.按照采购需求提供样品;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样品除外)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提供的样品需打包密封。提供的资料及样品须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意向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封口加盖公章。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意向单位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发包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意向单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发包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包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意向单位可向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评审办法:
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二《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综合比选评分表》。
十二、成交单位的确定:发包单位组织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一点评标办法评比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三、比选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
十四、发包单位与成交单位按照比选公告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和成交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成交单位均应承诺按报名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六、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意向单位,意向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八、成交单位与发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九、报名成功参加比选的意向单位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发包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发包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比选的意向单位仍不足3家的,发包单位将修改发包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 1.采购需求.xlsx
2.天河区属公园“两热”防控驱蚊物资(驱蚊液)采购项目综合比选评分表.docx
3.意向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4.意向单位承诺及报价函(模板).docx
5.分项报价表(模板).docx
6.合同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