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 2026-09-14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中标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社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职康中心、楼村日照中心、圳美驿站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元):1424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社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服务内容变更:
(一)原合同第二条一览表第一条:日间照料平均服务人数40人/天,现变更为日间照料平均服务人数20人/天。
(二)原合同第五条拟安排项目人员:拟安排项目人员共10名,具有新湖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圳美社区残疾驿站三个服务要求的专业服务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根据服务对象的规模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原则团队人员不低于10个。其中,行政负责人2名、社工3名、康复师1名、心理咨询师1名、护理2名、就业指导1名。现变更为:变更后合同拟安排项目人员:原楼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与圳美社区残疾驿站服务团队合并于新湖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开展服务。拟安排项目人员共6名,其中行政负责人1名、社工2名、康复师1名、护理1名、就业指导1名。
2、履行地点变更:
(一)原合同履行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区狮山一街67号深业颐瑞府。
(二)变更后合同履行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幸福邻聚里党群服务中心(临时点),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确定合适新地点,可变更至新地点履行。
3、合同金额变更:
原合同金额人民币1349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元整),现变更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33526元(大写:玖拾叁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服务对象缩减,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合同金额减少。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