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比选公告
- 2026-09-08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GD-KJXY-20240查看完整信息06
招标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采购标的物: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救助管理服务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建设需要,我局拟采购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现就采购项目说明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评。
(二)预算控制价:预算金额3.23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三)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测试评估认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项目。
(四)框架协议项目编号:GD-KJXY-20240查看完整信息06。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标准及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合同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要求,对项目开展验收测评工作。检验项目是否满足用户需求,评估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果是否满足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的要求,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标准和建设规范,出具符合项目最终验收要求的验收测评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重要依据。具体服务主要包括:测评方案制定、根据测评方案开展现场测评、提交测试问题报告单、进行项目回归测试、测试报告编制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出具符合验收主管单位要求的测评报告等与第三方验收测评所需的相关工作。
(二)服务范围
主要参照软件质量模型,开展系统各项测试,记录测试用例执行的过程、输入数据和执行结果,出具验收测评报告。范围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效率测试、兼容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用户文档集要求等。
(三)服务质量
1.测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应通过各类评审和质量监督措施,保证测评过程、测评工作成果的质量。
2.测评单位应配套提供完善的支撑过程,将测评过程的主要成果、问题的提交、确认、跟踪、整改和监督纳入管控,支持项目各方协同、高效、规范地推进项目。
3.测评报告内容及数据应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并加盖CMA或CNAS认可标识。
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最终验收后,测评服务方能通过验收。
5.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认不合格项,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修改测评报告,直至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最终验收。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建设完毕且通过最终验收。如工作出现延迟,服务时间顺延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为止。
四、采购原则
参照“征询报价”方式,在通过资格审查且完全响应所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由报价最低(单价×折扣率后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推荐实施单位。若同等条件下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当场抽签的形式产生推荐的实施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报告或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九)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建设、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需为中小企业。
(十一)202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测试评估认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40查看完整信息06)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十二)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六、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声明函(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其他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附件4);
3.营业执照、股东构成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证明资料);
4.中小企业查询截图;
5.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验收测评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证明材料;
6.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含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报名方式:
1、采取先报名后提交资料的方式, 报名资料不含报价函, 未报名直接现场提交纸质版报价资料视为无效;
2、报名资料 (除报价函外) 请于2026年9月11日15时前盖章扫描发送至shsw@@,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3、提交报名资料时请留下联系方式。
七、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时同步注明联系电话。
(二)评审方式:
1、各供应商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报价函等材料,一正二副,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报名资料与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报名材料不一致时,以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为准。
3、响应文件需严格按照目录顺序排版,目录需包含页码,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报价函等需密封递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三)评审地点和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人防楼9楼919室(联系人:高小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公平竞争
如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 9 月 9 日 18时 前 填写附件6 通过电子邮箱( shsw@@ )将意见反馈至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采购需求
2、报价函
3、供应商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救助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比选公告的相关附件.docx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