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8-28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YJ2026-SY170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采购标的物: 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 项管理办法》的规定, 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 受 采购人 委托,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 的简易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YJ2026-SY1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何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3、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三路 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4-15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单位名称: 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何工 查看完整信息
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三路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 1109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
2、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预算金额:人民币 520000.00 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520000.00 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安保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采购文件
5 、合同履行期限: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9 年 9 月 15 日。本项目服务期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三) 供应商 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 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成交、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响应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截至评审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
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5、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非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 6 年 8 月 31 日 起至 2 02 6 年 9 月 4 日, 每日 9:0 0 - 1 2 : 00时 , 14 : 00 - 17: 3 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 19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109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
( 2)线上获取: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带负责人联系方式 ); ③加盖公章的 《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发送至我司邮箱 (yunjizhaobiao@163.com)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02 6 年 9 月 7 日 15 : 0 0 时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 采购文件 规定的 响应 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 02 6 年 9 月 7 日 15 : 0 0时 ( 北京时间) 。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 19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1109深圳市云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 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