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新增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商品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 2026-08-21
项目名称: 关于遴选新增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商品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招标公司: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开展整县粪肥就地就近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拟开展遴选新增承担项目商品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报内容
按照《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级实施方案》要求,遴选申报的实施主体:商品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实施主体。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申报主体按照不同申报类型主体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三、申报程序
实行申报制度,符合实施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通过辖区乡镇(街道、旅游区)农业农村办公室统一审核汇总上报至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四、材料申报
按申报表(通过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规定的内容填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6年8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14号,耕地肥料与农村能源部),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梁文彬;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商品有机肥全环节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申报指南.docx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