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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坂田文化广场统建楼一层102

  •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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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坂田文化广场统建楼一层102

项目编号: JC722604615

招标公司: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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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604615 项目名称 坂田文化广场统建楼一层102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统建楼一层102

面积/数量 994.44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6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

租金的递增 每两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

履约条件 1.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租赁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3.承租方负责租赁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采取措施保护资产安全完整。

6.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

7.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或因承租方原因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或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的,承租方装修或改造该租赁物业有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改建、搭建、装修、装饰、水电设施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9.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首月租金计算);

10.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业的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按实际情况缴纳;

12.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租赁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

其他补充说明 1、根据《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坂田集团文化广场统建楼一层102引进承租人。

2、物业概况:坂田集团统建楼一层102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统建楼一层,租赁物业的总面积:994.44㎡。框架结构,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物业目前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3、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应答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4、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是;无电梯;无变压器。

6、交楼日期:签订合同当日交付。

7、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60718元汇入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提出质疑,并说明理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统一答复。异议材料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我方已充分知悉,报名期间我方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我方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我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我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因我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我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10、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交易服务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11、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12、租金标准按成交价及递增规律。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5元/平方米/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招租公告期满,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招租公告期满,产生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多轮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23时59分59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9日 15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本项目只接受企业参与竞租,不允许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

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

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向承租人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3.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租赁平台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二)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如有);

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

6.网络竞价须知。

注:公告期间,须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报名资料】中上传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35,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 林工;陈工 联系方式 28589115;89552919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坂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承租方承租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承租物业后,视为已对全部租赁物业进行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本物业如需要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的,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租赁保证金的要求;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租赁方案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装饰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装饰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租金含税但不含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9.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测绘报告为准;

10.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文件及未缴交租赁保证金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时,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到期后,承租方书面确认同意续租,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租金;

12.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3.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4.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5.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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