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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报住宅楼1层02号-1

  •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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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特区报住宅楼1层02号-1

项目编号: JC1Z2604552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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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4552 项目名称 特区报住宅楼1层02号-1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9号特区报社公寓

面积/数量 82.14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第一年、第二年各免租一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5,000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住宅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5.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6.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7元/㎡/月,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月,未包含在租金内,需由承租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免租期间,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但需承担除租金外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无息退还。

8.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报业集团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

9.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物业用途为住宅,现状餐饮;承租方须根据租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规范使用,如将物业用于餐饮经营,承租方须自行处理并永久负责所有与油烟排放、油烟净化、排烟管道及废气处理相关的设施建设、安装、维护及邻里协调工作,且所有油烟排放相关设施及管道系统必须设置于承租方所租赁的物业范围之内,未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其他非租赁区域;未经相邻租户同意,亦不得占用相邻租户的承租区域,且使用期限不得超出该相邻租户的承租期限。;承租方对房屋的用途性质和现状清楚明白,出租方并无任何隐瞒。承租方需提供《关于租赁房屋用途限制的确认函》,并确认知悉及理解标的物业招租公告所有内容。如承租方因经营或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时,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装修、改造、消防、用途变更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取得办公、商业、餐饮等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环评等)后方可办公或营业;承租方将物业用于餐饮经营的,须特别确保油烟排放及排烟管道系统符合环保及消防规范要求,并自行承担因油烟问题引发的一切投诉、处罚及整改责任;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由此给予出租方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10.出租方以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行办理租赁范围内的消防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取得办公或经营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后方可办公或经营,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许可及其它所需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入场装修需服从出租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12.大厦物业管理统一由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租方须与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方明确承诺,成为承租方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深圳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 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须无以下不良信用或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的控股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与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报业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或其它经济纠纷。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提交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方(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须无以下不良信用或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须无以下不良信用或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无“行政处罚信息”;

4.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1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陈先生;王小姐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报业集团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现场踏勘联系人:岳立青,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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