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深湾汇云中心1期1栋D座B211号商铺物业
- 2026-08-20
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汇云中心1期1栋D座B211号商铺物业
项目编号: JC002604567
招标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4567 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汇云中心1期1栋D座B211号商铺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
面积/数量 25.4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45日(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8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配套)
履约条件 1.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2.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3.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20元/㎡/月。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末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6.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收取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账 号:7559 0492 4410 111
7.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5元/平方米/月或5元/平方米/月的倍数。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
(1)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且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在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有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声誉造成损害行为的;
(3)正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达成和解或纠纷化解的;
(4)自报名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6.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租物业用途说明,承诺经营品牌及业态符合本次招租物业规划,且承诺经营品牌及业态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如意向承租方经营品牌及业态不符合本次招租物业规划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提供承诺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件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系统完成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的相关资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承诺函;
7.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3.承诺函;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7,5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战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现场踏勘联系人:吕先生,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