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8-10
项目名称: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GZSKST26-B042
招标公司: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采购标的物: 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
项目地区:广东 汕头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0 浏览次数: 次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ZSKST26-B042
3、项目内容: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移动终端专业技术仪器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68000.00 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产生的设备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4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 至今任意一个月 /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 8 月 11 日至 2026年 08 月 17 日 9:00 ~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 /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 0 8 月 21 日上午09 : 30- 10 : 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 时间: 2026年 0 8 月 21 日上午10 : 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6年 0 8 月 21 日上午10 : 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 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金 警官
采购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 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没有上一篇
下一篇:汕头市岐山中学食堂承包运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