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1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项目公开征集公告(LGFYSB2026003)
- 2026-08-0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1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项目公开征集公告(LGFYSB2026003)
项目编号: LGFYSB2026003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1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项目公开征集公告(LGFYSB2026003)
* 发布时间: 2026-07-31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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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物理降温仪、电动妇科诊疗床、超净工作台3个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院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者是经总公司(分支机构所属的独立法人)出具愿为其参与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
(12)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4)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5);(6)投标商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4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报名方式(现场或线上)及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教楼4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2)线上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我院招采办邮箱进行报名登记,邮箱地址:lgfy-zcb@。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下午5:00,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8月6日上午12点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5.递交开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6日下午2:00-2:30。投标文件密封自带或通过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教楼406阳光采购室,收件人:韩女士,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当日上午12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院由我院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邮寄外包装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包裹内应另行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一正六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制作,未按要求制作导致专家无法找到相关评审资料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7.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科教楼406阳光采购室。
8.采购方式:院内公开征集。
9.评标方法: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评标小组集体决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和价格均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由高到低排列。以上情况仍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a抽签编号:开标签到表序号作为抽签序号;b由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中抽选一名作为确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10.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4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附件:
1.设备清单
2.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
3.投标文件格式
4.合同模板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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